中行六亿骗贷大案追踪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 16:59 南方周末 | |||||||||
本报驻京记者 庞瑞锋 3月31日,本报以《一座烂尾楼牵出六亿骗贷大案》为题,独家报道了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在“森豪公寓”项目上,由于银行内部人员和房地产商里应外合,导致房贷被骗6.4亿元。报道见报后,4月2日,中国银行新闻处有关人士致电本报记者,称中国银行新闻发言人王兆文就此事已向媒体发表公开谈话。
对于“森豪公寓”六亿骗贷大案,王兆文的公开谈话提供了一些更具体的骗贷细节。 他说,2002年9月,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在对零售按揭贷款进行内部稽核时,发现“森豪公寓”开发商kk北京华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员工名义,虚构房屋买卖合同、提供虚假收入证明,套取按揭贷款及重复按揭贷款,并将按揭得到的资金移至外地,致使该项目的工程被停工,形成烂尾工程。 内部稽核查明,从2000年12月至2002年6月,北京华运达公司采取假按揭的方式,从中行北京分行申请按揭贷款199笔,涉及公寓273套,骗贷达6.449亿元。案情发现后,中国银行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2002年9月,中行北京市分行对直接责任人、该行零售业务处副处长徐维联先予行政撤职进行调查,后于同年底开除其行籍。对其他有关责任人也分别给予了留用察看、行政撤职和行政记大过处分。 中国银行的正面解释表明,至少在2002年9月,中行北京分行已经知道涉案达六亿多元的骗贷大案发生。而且,当时也向公安机关予以报案。 本报上期报道已表明,中行“森豪公寓”骗贷大案事发,是由去年审计署对中行进行内部审计时,发现不良房贷数额巨大后,中央高层批示彻查,最终牵出这起骗贷大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