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银行首批获准开办基金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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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 06:54 北京现代商报 | |||||||||
商报讯(记者和平) 业内期盼已久的银行设立基金公司昨天终于有了新的进展。记者昨天从中国人民银行了解到,日前国务院正式批准确定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为首批直接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试点银行,并将在今年9月底以前完成各项手续的审批。这将有利于改善国内银行单一依靠利息收入的传统盈利模式,提高银行的手续费收入。 消息一出,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立即就此事做出回应。工行表示,该行去年以来就对
据悉,昨天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和中国证监会就银行设立基金公司召开了联合会议。会议并没有确定哪一家银行将最先获批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未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和中国证监会将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根据我国经济金融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充分发挥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对推动商业银行改革创新和促进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 银行号基金航母入水 能否激起大浪 银行号基金公司航母昨天终于起航了,这成为国内金融业混业经营路途上迈出的重要一步。然而,这艘载着上万亿资金的巨舰下水,将会给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市场带来多大的波澜呢?就这一问题,业内人士昨天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据公开数据统计,截至今年一月末,商业银行人民币储蓄存款余额达到12.22万亿元,巨额储蓄资金积聚在商业银行系统,缺乏有效的投资渠道,银行的利息成本控制难度增加。而这艘资金航母驶入资本市场的最直接影响就是将分流一部分储蓄收入。“银行既有丰足的资金,又有托管基金和代理销售基金的经验,同时又具备最为广阔的客户资源,因此允许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可大大加快储蓄向投资的转化,从而有效地分流部分储蓄资金”一位业内人士分析指出。 当然,监管机构对于银行基金公司的设置也作出了严格的限制,根据今年2月开始实施的《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商业银行代理销售其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基金时,不得在销售期安排、服务费率标准、参与基金产品开发等方面提供优于非关联第三方同类交易的条件,不得歧视其他代销基金,不得有不正当销售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且商业银行不得担任其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所管理的基金的托管人。 而对于基金公司而言,银行号基金试水,无疑将使已经进入冬季的基金业雪上加霜。据记者了解,由于基金公司是在股票市场的成长下分得一杯羹,因此在近期国内股市大盘持续下跌后,多只基金也已经普遍跌破了净值,使新基金的销售蒙上了一层阴影。银行加入基金市场后,无疑将使这个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 在谈到对资本市场的影响时,一位资深人士告诉记者,银行由于资金量比较大,其设立基金公司的规模也会比较大,因此可能对股市资金面增加供给。银行系的加入,对于资本市场的长期发展,将是重大利好。而随着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和国家对银行业管制的逐步放松,国内银行目前分业经营模式所带来的问题也将逐步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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