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发内控13条防银行业大案 维护存款人利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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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8日 03:09 每日经济新闻 | |||||||||
张诚 NBD上海报道 为进一步有效防范银行业大案、要案的发生,被中国银监会高层多次提及的“十三条内控意见”终于出台。 银监会昨日宣布,已于22日下发《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
操作风险是银行业金融机构面临的诸多风险中的一类,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并列。操作风险在于银行内部控制及公司治理机制的失效。如银行交易员、信贷员、其他工作人员越权或从事职业道德不允许的或风险过高的业务。近期曝光的中行10亿元票据诈骗案、建行3亿元存款诈骗案、农行亿元骗贷案均为内外勾结作案,均属未能有效控制操作风险。 《通知》中有不少“狠招”,比如:反复发生大案要案,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单位,要从严追究有关高管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建立和实施基层主管轮岗轮调和强制性休假制度,并确保这一安排纳入总行及各级分支机构的人事管理制度;严格规范重要岗位和敏感环节工作人员八小时内外的行为;对举报查实的案件,举报人属于来自基层的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的,要予以重奖。 近年来,国际银行业和银行监管机构在关注银行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同时,越来越重视防范操作风险。由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2004年6月发布的《新资本协议》,更是继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之后,对银行的操作风险提出了资本要求。《通知》的发布,将有助于我国银行监管标准与国际通行规则逐步接轨,有助于完善银行监管的法规体系,有助于银行机构提高识别和控制操作风险的能力,有助于进一步防范银行业大要案件的发生,有助于维护广大存款人的利益。 《通知》纲要 一、高度重视防范操作风险的规章制度建设。 二、切实加强稽核建设。要不断完善稽核体制,充实稽核力量,加强对稽核队伍的培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三、加强对基层行的合规性监督。 四、订立职责制,明确总行及各级分支机构的责任,形成明确的制度保障。 五、坚持相关的行务管理公开制度。对薄弱环节要定期自我评估,并请外审机构进行独立评估。 六、建立和实施基层主管轮岗轮调和强制性休假制度,并确保这一安排纳入总行及各级分支机构的人事管理制度。 七、严格规范重要岗位和敏感环节工作人员八小时内外的行为,建立相应的行为失范监察制度。 八、对举报查实的案件,举报人属于来自基层的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的,要予以重奖;对坚持规章制度、勇于斗争而制止案件发生的,要有特别的激励机制和规定。 九、加强和完善银行与客户、银行与银行以及银行内部业务台账与会计账之间的适时对账制度,对对账频率、对账对象、可参与对账人员等做出明确规定。 十、加强未达账项和差错处理的环节控制,记账岗位和对账岗位必须严格分开,坚决做到对未达账和账款差错的查核工作不返原岗处理。 十一、严格印章、密押、凭证的分管与分存及销毁制度,坚决执行制度规定,并对此进行严格检查,对违规者进行严厉惩处。 十二、加强对可能发生的账外经营的监控。 十三、迅速改进科技信息系统,提高通过技术手段防范操作风险的能力,支持各类管理信息的适时、准确生成,为业务操作复核和稽核部门的稽查提供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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