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股改内部实质启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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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5日 01:50 第一财经日报 | |||||||||
各一级分行、直属分行将设立股改领导小组和股改办 本报记者郝渊侃蔡臻欣发自上海 在外界的种种传闻与猜测中,中国工商银行股改上市进程终于迈出了迄今为止最为实质性的一步。《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昨日从工行内部知情人士处获悉:工行总行已于数日前
工行总行的这份编号为“工银发〔2005〕44号”的《关于成立股份制改革机构的通知》,明确要求其有关分支机构,在各一级(直属)分行和三峡、苏州分行设立股份制改革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和监控辖内股改工作。领导小组要由各行行长任组长,一名副行长任副组长,接受总行股份制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和股份制改革办公室的工作指导。 工行上海市分行及其下属某支行的有关人士表示,该文件精神在分支行内的贯彻尚处酝酿阶段,故目前并没有明显的对应动作。但其他股改配套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之中。 工行总行方面表示,该文件的出台目的在于“加强各分行股份制改革的力量,落实各项股改工作任务,推进全行股份制改革工作进程”。 股份制改革领导小组下设股份制改革办公室(下称“股改办”)和各专业工作小组。工行总行要求,股改办作为分行的独立部门,设专职主任1名,同时配备5至10名全职业务骨干(可按财务重组、土地评估、资产评估、审计、法律尽职调查等业务分工安排工作人员),全程配合总行和各中介机构完成股改过程中的各项工作。文件同时对股改办主任及工作人员的必备素质作出了具体要求。 本报曾率先报道工行已成立内审局及内审分局,作为分行的独立部门行使职能。而股改办的成立、加之前阶段工行分支行事业部制改革的推行则更进一步预示,工行各分支机构的改革将是彻底的,且分支行的职能结构亦将出现根本性的变化。 上述知情人士透露,股改办作为辖内股改的日常工作机构,接受分行股改领导小组和总行股改办双重领导,主要负责辖内股改工作的统筹管理和日常事务的组织、协调、落实,对分行各部门、各工作小组的工作质量、进度、效果等进行实时监督和验收,做好相关的对外联络工作等。 工行上海市分行有关人士表示,职责明确、任务细化的“工作指引”将是工行股改进程顺利进行的强有力保障。 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于2004年底已成立股份制改革领导小组及相关日常工作机构,作为工行股改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由姜建清任组长,杨凯生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立股份制改革办公室、股份制改革顾问委员会及各专业工作小组。股改办内设战略引资与上市处,主要承担除审计、资产评估、土地评估外与战略引资和IPO有关的中介机构选聘方案制定及协调等工作,并参与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谈判工作及潜在业务合作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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