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商业银行设立首席经济学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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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 02:58 第一财经日报 | ||||||||
在近日召开的“中国商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制度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建议我国商业银行应探索建立首席经济学家制度,并认为现阶段该制度在我国已具有可行性,需要重点探索的是如何使之符合我国国情。 专家称,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正在推行全面风险管理,设立这一制度正逢其时,可为商业银行科学决策、有效把握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供新的决策方式和咨询渠道。
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表示,商业银行的首席经济学家除担当银行行长的参谋之外,也可作为银行的形象大使,在各种公开场合就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及其发展中的某些重大问题发表评论和意见,以此扩大银行的影响力。 深圳银监局局长于学军比较了“首席经济学家制度”与国内银行机构现有的“研究所制度”的异同。他认为两者的首要目的都是为本机构自身提供相关工作和服务,但前者比后者学术独立性更强,可不受银行其他部门的影响,根据自身的价值判断为银行高层提供参考意见,公开发表学术观点。 首席经济学家制度是一些国际组织、政府机构以及商业性公司广泛采用的高层次决策咨询机制的制度性安排。在西方发达国家和我国香港地区,许多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都设有首席经济学家,而中国内地除少数投资银行外,绝大多数商业银行还没有建立这一制度。(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