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发布规定停止建设地市级银行业协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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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03日 07:19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陈琰) 银监会昨天发布的《银行业协会工作指引》中提出,地市级银行业协会今后一律停建。 据介绍,我国的银行业协会自1998年开始筹建,由于缺乏相应的规范,各地市纷纷设立协会,目前已有42家,这样不利于发挥省级协会的统筹和协调作用。
《指引》规定,银行业协会应设立理事会和监事会,参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部门组织的有关银行业改革,提出银行业有关政策、立法和行业规划等方面的建议。凡经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在华外资金融机构均可自愿加入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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