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促五大行内部评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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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7日 02:04 每日经济新闻 | |||||||||
意在确保资本充足,满足新巴塞尔协议要求 日前,中国银监会召开商业银行内部评级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在会议上指出,银监会积极鼓励国内大型商业银行加快内部评级体系建设,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安永新近发布的一个调查结果表明,中国地区的银行离巴塞尔II的要求很远。
所谓的内部评级法是商业银行利用银行内部信用评级体系确定信用风险最低资本要求,确保银行资本充足,反映银行特殊风险的一种方法。它是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核心,也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重点。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季立刚表示,1998年的巴塞尔协议,对信用风险管理提出了标准法和内部评级法两种管理方法。2004年修订后的新巴塞尔协议更加强调了内部评级的控制管理。作为具有广泛国际影响力和约束力的监管规范,我国银行业加强内部评级体系建设,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是目前国有银行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 唐双宁指出,从我国实际出发,银监会把我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的基本策略确定为“两步走”和“双轨制”。所谓“两步走”就是先执行好1988年资本协议,商业银行应首先按照《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的要求,提高资本充足率水平,在2007年1月1日过渡期结束时,确保绝大多数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达到或超过8%;与此同时,鼓励大银行开发内部评级体系,在条件成熟时采取内部评级法进行资本监管。“双轨制”就是将来对商业银行资本监管不搞“一刀切”,具备条件的大商业银行采取新资本协议进行资本监管;对其它银行,继续按照《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实施资本监管。 目前,四大国有银行的龙头老大工行已经于2004年年中启动了其内部评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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