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洗钱行为决不手软 中国成为FATF观察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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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 17:27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 |||||||||
2005年1月21日,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On Money Laundering, FATF)第16任轮值主席Jean-Louis Fort先生代表FATF致函中国人民银行周小川行长,邀请中国成为FATF观察员。 FATF是反洗钱领域的最具权威性的国际组织之一,自成立以来,通过不懈的努力,成功推动了各国以及国际社会制定法律规则、改革监管制度,在全球反洗钱和反恐融资领域
中国的反洗钱机构建设只有短短两年左右时间,在国务院的直接领导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建立了23个部门联合行动的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在反洗钱及反恐融资领域采取了有力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反洗钱立法建设上,先后签署并批准了联合国《禁毒公约》、《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制止向恐怖主义融资公约》和《反腐败公约》等一系列与反洗钱及反恐融资领域相关国际公约;在《刑法》中明确规定了独立的“洗钱罪”;发布了《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金融机构反洗钱规章,建立了金融机构的客户识别尽职调查程序、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在机构建设上。2002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部门陆续建立了反洗钱工作机构; 2004年6月,建立了中国的金融情报中心(FIU)——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集中分析有关大额和异常资金活动。在反洗钱监管领域,人民银行组织开展了全国范围内反洗钱工作现场检查。在国际合作领域,2004年10月6日,中国以创始成员国身份加入反洗钱地区性组织——欧亚反洗钱与反恐融资小组(EAG),成为其重要成员;逐步与俄罗斯、香港、澳门等周边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反洗钱工作双边合作机制。 2004年12月14日-16日,FATF主席Fort先生率高级代表团来华考察,对中国政府加入FATF的政治意愿以及在反洗钱各个领域履行《40+9项建议》的工作成效印象深刻,一致认为中国在反洗钱领域取得了重大进展。代表团的考察报告经FATF全体成员审议,一致同意邀请中国为FATF的观察员。 中国的反洗钱工作起步较晚,中国的经济体制仍处于转轨过程中,客观上也增加了反洗钱工作的紧迫性,但是中国政府打击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的决心是明确和坚定的。有关部门正抓紧研究我国在反洗钱领域与国际标准的差距,并就如何缩小这些差距制定了明确的工作规划,相信通过艰苦的努力,在各部门的配合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下,将会极大地促进中国反洗钱工作的开展,并将对中国的反洗钱工作与国际接轨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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