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行长挪用格力亿元存款 被判无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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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1日 11:09 深圳商报 | ||||||||
银行行长挪用“格力”亿元存款 原建行珠海九洲支行行长被判无期 本报珠海电 深圳商报记者 张伟 通讯员 任慧娟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天召开宣判会,原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市九洲支行行长刘光宜因贪污挪用亿元公款,被判处无期徒刑;同案
伪造印鉴挪用亿元公款 2003年4月,刘光宜通过郑烈松、黄小冬等人联系到格力电器公司1亿元资金存到九洲建行。4月14日下午2时许,刘携带郑烈松事前伪造的印鉴卡与黄小冬等人一起到格力电器公司财务部办理印鉴开户手续,回银行后将印鉴卡交予郑烈松,郑烈松将该印鉴卡扫描后伪造了格力电器公司的财务章和公司总经理董明珠的私章。下午4时许,郑烈松很顺利地开了户。4月15日,1亿元资金存到了九洲建行后,刘即通知郑烈松办理转账手续,郑烈松等人将1亿元转账至佳利发纸品厂。所挪用的格力电器公司资金开始由郑烈松控制,用于前山海宏花园房地产开发,但该项目开发未成功。 亿元存款董事长全然不知 2003年9月,建行珠海分行九洲支行新任的行长与格力电器公司董事长见面时,说起了该公司在该行的1亿元存款似乎有不妥的感觉。该公司董事长心里暗吃一惊:如此巨额存款,自己却全然不知。经查,2003年4月15日,该公司财务部将1亿元转入某银行九洲支行。财务人员拿出了九洲支行开具的“中国某银行大额存款证实书”。经与银行核对,证实这份“证实书”的编号是空号。 同时,该公司留在银行的“大额存款证实书”存根和总经理印鉴、格力电器股份公司财务印鉴的印鉴卡也是伪造的。更让该公司高层瞠目的是,1亿元存款已于2003年4月16日至5月12日分5次转账、3次提现,全部转走。账户空了! 2003年9月17日,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迅速成立了“9.17”特大案件侦破组,展开侦查,原九洲支行行长刘光宜等人的问题终于浮出水面。 案发后,刘光宜被逮捕归案,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一审判决刘光宜无期徒刑。刘不服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 省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刘光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伙同郑烈松共同挪用珠海格力电器股份公司存在该行的1亿元公款,归个人进行经营活动,已构成挪用公款罪,且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给该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并经查明,刘光宜在1996年至1998年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珠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82万元公款,数罪并罚,维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