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银行筹建方案已获国务院批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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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 21:33 新华网 | ||||||||
新华网天津1月17日电 (记者 张梁) 天津市政府日前宣布,渤海银行筹建方案已获国务院批准。 渤海银行是1996年以来获准设立的第一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也是第一家总部设在天津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渤海银行采取发起方式设立,由中外资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并全部以货币资金注入。与已有中资商业银行不同的是,渤海银行是第一家在发起设立阶段就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的中资商业银行。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已经与渤海银行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署《框架协议》,将可能作为渤海银行的第二大股东,拥有19.99%的股权。 渣打银行是在全球新兴市场占有重要地位的国际性商业银行,也是进入中国最早、经营历史最悠久的外资银行。作为渤海银行的境外战略投资者,渣打银行将动员其丰富的全球资源,对渤海银行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并与发起人一起对银行安全、高效、稳健运营负有重要责任。 渣打银行董事长Bryan Sanderson表示:“我们很高兴能成为渤海银行的创办伙伴和唯一的外资股东,这是中国银行业史上的一个里程碑,我们为外资投资中国银行业开创了投资模式的先例。” 渤海银行发起股东的遴选工作已基本结束,发起股东资质尚待银监会的审查,《发起人协议》正在磋商中,渤海银行筹建工作就绪后,报中国银监会核准开业。 渤海银行将首先在天津开业,然后在包括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在内的全国主要经济区域设立分行经营业务。 天津市市长戴相龙表示,渤海银行将按照中国的法律法规和中国银监会关于新设银行法人机构的要求,借鉴国内外商业银行的经验,引进国际现代商业银行的先进机制和技术,优化股权结构,创新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组织结构,选聘优秀高级管理人才,把渤海银行建设成为产权明晰、治理完善、责任明确、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与国际规则和惯例接轨的现代金融企业。(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