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准许8家外资银行在京经营人民币业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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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 10:46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 银监会昨天对外透露,截至目前,北京新批准了8家外资银行的人民币业务。 去年12月1日,银监会宣布,我国按照承诺在昆明、北京、厦门三个城市向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同时提前一年在西安、沈阳向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使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进一步扩大,达到18个城市。
外资银行对银监会实施的上述开放措施作出了积极反应。自2004年12月1日以来,银监会陆续收到来自北京、厦门、西安的14家外国银行分行和1家外资法人机构总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申请,其中北京10家,厦门4家,西安1家。 截至目前,已批准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厦门分行、英国渣打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行和厦门分行、东亚银行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和厦门分行、日本东京三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美国花旗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8家外国银行分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申请,使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在华外资银行机构总数达到116家。 目前,银监会正在加紧审理其他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申请,使符合法规要求的机构早日开办人民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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