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PA助推香港银行内地展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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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02日 09:50 成都日报 | ||||||||
(记者刘华) 记者近日从银监会获悉,《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签署以来,2004年银监会据其所规定的优惠条件已经批准5家香港银行在内地设立分行,批准了26家香港银行内地分行经营人民币业务。至此,90%以上总资产达CEPA规定(60亿美元)的香港银行已获准进入内地。 从2004年1月1日以来,银监会已批准5家香港银行根据CEPA规定的优惠条件在内地设
目前,香港银行在内地共拥有58家营业性机构,包括45家分行、10家支行,1家财务公司,2家合资银行,约占在华外资、港资和台资银行营业性机构总数的四分之一。此外,香港银行在内地还设立了24家代表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