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与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联合运行协议》签署
今日上午,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各自作为支付清算系统和债券托管结算系统的运营方,在北京签署了《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与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联合运行协议》。这是继日前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以下简称“债券系统”)成功接入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实现债券交易的券款对付(即“DVP”
)清算后两大系统正式联合、协调运行的标志;它是两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约束各运行主体权利、义务和责任的重要保障。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和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史纪良出席签字仪式并讲话。苏宁指出,建立和完善统一、高效、安全的支付清算系统,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中国人民银行法》赋予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能之一。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以下简称“支付系统”)是中国人民银行建设运行的核心支付系统,是连接各银行资金运行的枢纽和桥梁,是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金融基础设施。支付系统为各银行机构和广大企事业单位以及金融市场提供快速、安全、可靠的支付清算服务,支撑多种支付工具的运用,满足社会经济活动的需要。债券系统是我国债券市场运作的核心基础设施。债券系统接入支付系统并实现债券交易DVP清算,这是我国金融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是我国债券市场运行模式的一次重大完善,也是吸收借鉴国际金融发展经验的重要成果。同时,两大系统对接也实现了中央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的DVP清算,并为今后推出自动质押融资等新的业务提供了条件。两大系统的联合运行,对于支持货币政策实施、维护金融稳定、提高全社会金融服务水平都具有重要意义。
史纪良指出,如何更好地实现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协调,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是银行业监管当局关注的永恒主题。近年来,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持有的债券资产增长较快,商业银行发行债券也取得一定突破,参与债券市场运作已成为这些机构实行资产负债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债券系统与支付系统联合运行,实现债券交易DVP清算,为这些机构参与市场提供了一个更理想的债券业务运作平台,有利于债券交易的安全性和效率性在更高层次上的统一。同时,DVP清算还方便了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流动性管理,对于进一步提高其资产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益将起到促进作用。应当逐步完善系统和相关制度安排,引导、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采用券款对付这一国际标准清算方式。
所谓“券款对付”,是指债券与资金同步进行交收并互为交收条件的清算方式,一直被视为证券结算系统应该实现的最重要功能之一,也是当今国际证券结算组织极力推荐的做法。
多年来,券款对付清算一直是各主管部门及市场各方共同努力的目标。此前,机构间大宗交易的券款划付存在相互隔离的现象,在债券系统未接入支付系统并实现协调运行之前,中央结算公司安排了“见款付券”和“见券付款”两种替代机制,从而在既有条件下保障了债券交易结算的安全。今年在各主管部门的大力推动和支持下,按照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建设推广计划,央行有关业务、技术和工程实施部门与中央结算公司精心组织,积极进行系统设计、开发和相关业务规则的制定等工作,开展联调业务测试和模拟运行,最终实现了债券系统与支付系统的对接连通。今后中央结算公司可以根据投资人的债券交易指令,直接向支付系统发出资金划收即时转账报文,支付系统据此完成资金清算,从而实现每笔债券和资金同步交收的券款对付清算。券款对付机制的实现,也增强了中央结算公司作为全国债券中央托管结算机构的核心业务能力。
据悉,目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在陆续与中央结算公司签署《债券交易“券款对付”协议》,取得券款对付结算资格并采用这一结算方式来办理债券资金的清算。预计随着2005年6月底大额支付系统在全国的推广到位,券款对付清算将逐步推广,并最终占据银行业金融机构债券结算方式的主流地位。
参加今天签字仪式的还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及部分国内金融机构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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