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1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改革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重大决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于2003年4月挂牌成立,履行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
职责。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已于今年初全部组建到位。截至10月末,银监会派出机构中包括36家银监局,296家银监分局,另外还有1753家监管办事处。全系统员工2.3万人。负责监管的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近3.5万家,资产总额30.4万亿元,占我国全部金融机构资产总额的90%以上。
2004年,是银监会系统全面履行职责的第一年。近一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银监会按照“以新思路、新机制、新举措,开创银行监管工作新局面”的要求,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进行监管制度、方式和手段创新,着力推进银行改革和开放,努力建设银行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银行业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
今年以来,银监会继续认真履行加入世贸组织承诺,积极推进银行业对外开放工作又迈出新步伐。
一是外资银行经营业务的范围和领域进一步扩大。为扩大在华外资银行业务发展空间,拓展中国企业筹资渠道,去年将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城市由原来的9个增加到13个,并允许外资银行在已开放人民币业务的地域向中国企业提供人民币服务。这是我国银行业对外开放新的里程碑。今年12月1日开始,将进一步按时开放昆明、北京、厦门三个城市的人民币业务,并提前一年开放西安、沈阳两个城市的人民币业务,使开放人民币业务的城市增加到18个。同时,外资银行在华业务范围进一步扩大。截至今年10月末,已有105家外资银行机构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其中61家获准经营中资企业人民币业务;13家外资银行获准在华开办网上银行业务;24家外国银行机构获准开办衍生产品业务;5家外国银行分行获准开办QFII托管业务等。外资银行规定范围内经营的业务品种已超过100种。
二是中外资银行互利合作取得重大进展。银监会成立后,及时调整了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监管策略,将对外开放的重点由过去主要引进外国银行来华开设分支行转移到着力推动中外资银行加强业务协作和股权合作,促进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加快中资金融机构重组与改造。为此,银监会去年12月发布了《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提高了境外金融机构向中资金融机构投资入股比例。目前,中外资银行已在资金拆借、代理清算、票据贴现、国债投资、衍生产品交易、银团贷款、信用卡、贸易融资诸多业务领域进行广泛合作。外资金融机构入股中资银行呈现出良好势头。银监会成立之前,只有3家中资商业银行有外资入股。目前已增加到9家中资商业银行先后接受花旗银行、汇丰银行等多家外资金融机构的入股,另外,还有9家正在商谈之中。西安市商业银行已获准引入加拿大丰业银行参股,这是第一家接受外资参股的西部地区的银行。汇丰银行持有交通银行19.9%股份,成为交行的第二大股东,并将参与该行董事会和高层管理。兴业银行24.98%的股份由三家外资金融机构持有,成为外资参股比例最高的一家境内银行。上海银行、南京商业银行、浦东发展银行等中资银行通过引进境外战略投资,其董事会运作、风险管理、市场拓展和业务经营都发生了明显的积极变化。外资银行也迅速增加了市场份额和客户资源。
三是非银行金融机构对外开放成为新亮点。去年,银监会颁布了《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开放汽车融资金融服务,先后批准了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和福特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戴姆勒-克莱斯勒等5家外资汽车金融公司筹建,其中2家已经开业经营。我国金融体系中又增加了一类全新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今年9月1日,银监会颁布并实施了《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允许外资投资性公司设立独资的财务公司,并鼓励外国战略投资者参股中资机构的财务公司。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外资银行目前已成为中国银行业的一支重要力量。截至10月末,共有19个国家和地区的62家外资银行在我国设立了204家营业性机构(包括外国银行分行163家、其下设支行16家,独/合资银行及财务公司14家、其下设分支机构11家)。此外,外资银行类机构在我国还设立了223家代表处。在华外资银行资产总额达5533.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1.44%),约占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的1.8%,外汇贷款占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外汇贷款总额的18%左右。贷款总余额已达2674.16亿元人民币,不良贷款率仅为1.3%。前10个月实现税前利润17.4亿元人民币。外资银行进入中国,不仅向我们展示了现代银行运作机制和先进的管理方式,而且通过引进竞争与合作机制,促进了我国银行业服务水平的提高和改革的深化。
二、银行业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
一是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稳步推进。按照国务院关于选择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率先进行股份制改革的部署,银监会在会同有关部门督促试点银行完成财务重组的同时,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指导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加快内部改革上。为此,报经国务院批准,制定并颁布了《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公司治理改革及监管指引》,明确了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和内部机制改革的十项内容与要求,从七个方面建立了对两家试点银行改革考核指标。加强了对试点银行改革工作监测检查,并按季向国务院报告了改革进展情况。对两行股份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进行了任职培训,指导和督促其勤勉尽职。向四家国有商业银行派出了现场监管组,部署开展财务重组和不良资产处置,并督促落实对不良贷款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案件查处工作。目前,中、建两行在国家注资的基础上,已经完成了财务重组和机构重组,先后召开了创立大会,公司治理结构基本确定,治理机制开始发挥作用,股份制改造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各项业务指标明显改善。前3季度,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的营业利润同比分别增长23.7%和21.5%。成本收入比控制在规定的35%至45%的水平内。不良贷款比例分别为5.47%和3.88%。资本充足率现在均已达到并超过了8%。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分别为68.35%和87.70%。此外,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也在抓紧论证综合改革方案。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及其成效,在国内外获得积极反响。标准普尔日前发布亚太地区银行业务报告,把我国银行评级由稳定调整为正面,其他国际评级公司也普遍调升了对我国银行的评级。
二是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新进展。先行试点的8个省市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省级联社都已组建到位,新的监督管理体制基本形成,产权制度改革迈出步伐,支农工作得到改进。截至9月末,已有10家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挂牌成立,经批准筹建的还有14家。8省市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资本充足率平均达到7.38%,比改革前的2003年初上升11.20个百分点;农业贷款余额3405亿元,比2003年初增加1397亿元,增幅为69.60%;盈亏轧差后,实现利润 25.16亿元。在全面总结8省市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今年8月,报经国务院批准,银监会已将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到了29个省(区、市)。第二批试点的21个省(区、市)改革工作已全面启动,预计年底前将全部完成改革方案报批工作,有半数以上的农村信用社省级管理机构可以挂牌,农村信用社改革整体进展顺利。
三是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改革正在有序推进。交通银行股份制改造完成了财务重组。浙商银行完成了更名重组,股权结构得到优化,15家股东中,国有股东2家,民营股东增至13家(股权占比85%以上)。城市商业银行联合、兼并、重组和开放的步伐加快,信息披露和透明度建设有了新的突破。信托投资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清理整顿工作不断深入。
三、银行监管工作在宏观调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这次宏观调控中,银监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把好信贷投放闸门的宏观调控要求,明确监管部门的职责定位,积极运用市场化的手段,指导和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准确、积极地理解和贯彻各项宏观调控政策,坚持以宏观调控为契机,大力调整信贷结构,主动改进金融服务,建设风险管理长效机制。早在去年6月17日,银监会就下发了《关于加强贷款管理,防范新的金融风险的通知》(银监通〔2003〕4号),针对货币信贷投放过快、信贷结构不合理问题进行风险预警,并部署开展了新增贷款质量等三项业务检查。今年4月30日又下发了《关于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加强贷款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通[2004]22号),及时提出了加强贷款风险管理的七项措施。宏观调控以来,银监会下发了一系列关于贯彻国家宏观调控精神的文件;先后召开了国有商业银行行长座谈会、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长(行长)座谈会等75次研究宏观调控工作的会议;主要领导先后12次深入有关省(区、市)就宏观调控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调研和召开银企座谈会;抽调3000多人次及时开展了对一些过热行业贷款的现场检查;实行了按月、按季定期分析宏观经济发展和货币信贷运行的制度,有效加强了对银行系统贯彻落实宏观调控工作的指导,促进银行业在宏观调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银行自我防范和管理风险能力得到加强。按照银监会“提高贷款五级分类的准确性--充足拨备--做实利润--资本充足率达标”的持续监管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资本金补充渠道得到拓展,贷款风险拨备充足度和资本充足率都有了明显提高。9月末,境内主要商业银行(含4家国有商业银行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核心资本由年初的7306亿元增加到7873亿元(变动趋势见附图一);累计发行次级债券由年初的30亿元增加到767亿元(变动趋势见附图二);贷款损失准备金缺口比年初缩小1442亿元,抵补率22.54%(变动趋势见附图三);资本充足率比年初提高2.23个百分点,其中国有商业银行提高1.9个百分点,股份制商业银行提高2.8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达标银行的个数由年初的8家增加到15家,另外还有6家也望在年底达标。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总体上继续保持双下降势头。9月末,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率为13.37%,比年初下降4.39个百分点(变动趋势见附图四)。
二是银行风险管理方法和手段得到改进。商业银行以宏观调控为契机,按照全面、自动、完整、实时、灵活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管理信息系统,以及时掌握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初步建立了系统内信息共享平台。同时,不断完善针对基层行实施的授权授信、收回再贷、存贷比考核等管理办法,风险管理措施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得到增强,
三是以资本管理为核心的自我约束机制开始逐步建立。强化资本对商业银行资产扩张的约束,是银监会在这次宏观调控中提出的加强信贷总量调控的新思路和新措施。自今年3月银监会颁布实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后,商业银行资本约束意识普遍增强,在资本约束前提下合理确定资产增长速度,调整资产结构,坚持稳健的可持续发展,基本扭转了长期存在的自我约束乏力、以存定贷、资产盲目扩张的局面。目前已有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银行等6家商业银行开始引入经济资本等新的管理标杆,改进对分支行的评价考核办法,逐步形成以资本金管理为核心的规模扩张自我约束机制。
四是商业银行信贷文化建设有了良好开端。今年7月,银监会颁布并实施了《商业银行授信业务尽职指引》,要求商业银行建立授信业务岗位职责和相应的尽职调查制度,全面落实信贷风险管理的岗位职责,并明确授信业务各环节的尽职要求,实施问责和免责,强化信贷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确保信贷业务人员及管理人员对每笔授信都勤勉尽责。这为提高商业银行授信的科学性,降低授信业务风险,促进我国银行业良好信贷文化的创建和维护奠定了重要基础。
五是分类指导、有压有保的信贷政策得到认真落实。通过宏观调控,银行信贷增幅平缓回落,贷款结构得到优化,既有效把住了信贷总闸门,又切实防范了银行风险;既把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过热行业的投资压了下来,又支持了农业、交通、电力等薄弱行业的发展,保持了银行业的稳健运行。10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增长13.3%,比年初回落7.3个百分点;中长期贷款增长21.37%,比年初回落8.6个百分点,短期贷款增长8.25%,比年初回落4.9个百分点。基本满足了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正常运营的资金需要,贷款投向也实现了有压有保。据调查,4家国有商业银行8月末对钢铁、水泥、电解铝行业的贷款余额2966亿元,较年初略有减少,减少了96亿元,降幅为3.13%;但对交通、能源、农业的贷款余额20521亿元,较年初有较大增长,增加了2455亿元,增幅为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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