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加大对外开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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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 11:32 东方网-文汇报 | ||||||||
驻京记者 孙健敏 报道 本报北京12月1日专电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今天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表示,中国银行业对外开放的力度正在不断加大,从今天起,银监会将陆续出台六项新的开放措施。
这六项措施为:第一,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扩大到昆明、北京、厦门、西安、沈阳,使开放人民币业务的城市从13个增加到18个,其中西安和沈阳比原定时间表提前一年开放;第二,设在西部和东北地区的外国银行分行,对其经营人民币业务的申请,银监会将放宽审核其盈利的资格条件,即从目前考核单家分行的盈利,改为合并考核申请人在华所有分行的盈利;第三,对外资银行在西部和东北地区设立机构和开办业务的申请,银监会在审理时将设立绿色通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第四,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第五,自2005年1月1日起,允许外资银行经向所在地银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后,在其已获准的客户对象和业务范围内,按照相关规定从事代理保险业务;第六,银监会将在坚持审慎标准的前提下,加快对外资银行设立同城支行、开办人民币业务及衍生产品等业务的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