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加大银行业对外开放力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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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1日 15:30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2月1日电 (记者 黄富慧)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1日发出公告,决定进一步加大对外开放银行业的力度,开放地区主要为西部和东北地区。公告决定,自2004年12月1日起,允许外资金融机构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范围扩大到北京市、云南昆明、福建厦门、陕西西安和辽宁沈阳。 目前,外资银行可以在中国13个城市经营人民币业务,此次新开放的5个城市将使这
公告说,对外资银行在西部和东北地区设立机构和开办业务的申请,银监会在审理时将设立绿色通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 从今天开始,外资金融机构申请在华设立代表处时,可直接将申请材料报送银监会。同时,银监会授权各银监局对本辖区内外资金融机构代表处更换首席代表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和核准。 公告说,从2005年1月1日起,银监会还允许外资银行经所在地银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后,在其已获准的客户对象和业务范围内,按照相关规定从事代理保险业务。银监会有关官员说,此次进一步开放银行业是为履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也是为促进西部和东北地区的经济发展。银监会将加快对外银行设立同城支行、开办人民币业务及衍生产品等业务的审批,为外资银行在华发展创造更宽松的环境。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