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质疑固定收益率 银监会认为风险不可避免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 08:13 京华时报 | ||||||||
投资者质疑银行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率 本报讯 (记者 陈琰) 近日,不少商业银行纷纷推出承诺固定收益率的人民币理财产品遭到部分投资者的质疑。不少投资者也给本报记者打来电话,表明了自己对银行方面承诺的“固定收益率”的怀疑。一位投资者称,据他所知,银行在出售理财产品时从来没有承诺固定收益率的先例,而且相比于其他理财产品,部分人民币理财产品的收益率高达3%,他担心
带者这样的问题,记者昨天依次拨通了民生、光大等几家销售相关产品的银行的电话银行。这些银行的客服人员大都表示,银行将给投资者支付固定收益,而且银行方面不会提前终止产品的投资期限。言下之意,投资者不用担心银行承诺的真实性。不过,中信实业银行有关负责人也向记者承认,投资人民币理财至少有来自两方面的风险:一是在投资期间,央行上调人民币存款利率,当存款利率高于产品收益率时,投资者等于损失了部分存款利息;二是银行自身的经营风险,当某家银行出现经营困难时,它所销售的理财产品将可能出现兑付危机。 对此,银监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惯例,银行在发售理财产品时不能承诺保底收益和固定收益。虽然人民币理财产品所募集的资金以收益稳定的央行票据和银行间债券为投资对象,但银行作为一个商业主体,不可避免的存在经营风险,所以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时是不能向投资者承诺“固定收益”的。 《京华时报》(2004年11月03日第B4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