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香港一前职员涉盗客存款自杀身亡未获撤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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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7日 10:0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2月7日电 综合香港媒体报道,一名中国银行(香港)前女高级个人财务投资顾问在三年内盗取四名客户投资户口内的存款达六百八十多万元,并分数百次把存款分别存入其丈夫及母亲的户口内。昨日三人原定于区域法院就此案进行聆讯,但是该投资顾问在去年七月已自杀身亡,昨日只剩下其丈夫及母亲出庭应讯。控方就该投资顾问母亲面对的一条洗黑钱罪不提证供起诉;而该投资顾问的丈夫则否认两项洗黑钱罪。案件将于今日在区域法院续审。
昨日,该名投资顾问黄瑞馨(三十三岁)原定于昨日就此案出庭应讯。但其代表律师在庭上指出,由于黄在去年七月十六日于她位于马鞍山的家烧炭自杀身亡,并留有遗书表示对不起家人故愤而自杀。控方表示虽然被告已死,但并不表示可撤销其控罪。故昨日法庭仍然读出控罪,并由辩方出示黄之死亡证以代替答辩。黄分别面对三项盗窃罪及一项清洗黑钱罪;另外,控方亦表示对黄之母亲蓝宝珠(五十五岁)面对的洗黑钱罪不提证供起诉,并当庭释放。昨日只有黄之丈夫谢厚恩(三十七岁)就其面对之控罪展开聆讯。 案情指黄瑞馨于中国银行任职超过十四年,案发时黄于新蒲岗中银分行任职高级个人财务投资顾问。她利用替四名受害人投资股票外币的机会取得他们的信任,分别诱使他们签署授权书使黄可自由调动他们在投资户口内的存款或处理受害人发出的支票。由于他们信任黄并对投资欠缺认识,故不虞有诈。黄自○一年至○五年间,向众受害人诬称替他们买外币或投资股票,调动他们的资金,但实际上却把四名受害人的六百八十多万元存至其丈夫及母亲的中银户口内。其丈夫亦于一证券行开设投资户口把黄所盗取的款项辗转存至该户口内。○五年二月,其中一名受害人希望卖出其“持有”的外币,但她却发觉黄并未替其买入外币,并有四百多万元存款“不翼而飞”,从而揭发事件。最后黄与丈夫及母亲先后被捕,黄亦于警诫下承认所有控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