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案件形势不容乐观 前3季892人涉案受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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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9日 10:41 法制日报 | |||||||||
本报北京11月8日讯 记者 辛红 前3季度有892名涉案人员受处理,2710人受到责任追究,其中领导责任974人,74人被取消高管人员任职资格。记者今天从银监会召开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会上获悉,经过案件专项治理,不论是案件自查能力、大要案数量下降,还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上,都取得较为明显成效。但银行业案件形势仍不容乐观,统计数据显示,当前银行业案件大案要案突出、携款潜逃居高不下、内外勾结案件不断发生、不良资产剥离中隐藏案件多、诈骗案件多等特点仍很明显。
自去年年底银行业部分大要案曝光以来,这是银监会专门召开的第7次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会。 银行业多起大要案曝光之后,银监会开始了以制度建设为主的专项治理,同时加大了责任追究力度。银监会要求哪里发案,哪里就上追两级领导责任。但记者从日前北京银行系统与检察机关就预防职务犯罪的座谈会上获悉,正因为责任追究力度的加强,银行系统出现有案不报、自行消化的情况,需要金融机构加强案件的发现机制和内部控制,并发挥内部审计部门的作用。 除金融机构的自身管理亟待加强外,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刑法研究室主任屈学武认为也要修订刑法,并加强监管合力。她说,目前存在一部分私营企业贷款诈骗的行为,甚至设置一个单位专门进行贷款诈骗活动,之后逃之夭夭。在实践中,司法部门往往将此犯罪性质转化为合同诈骗罪,因为申请贷款的单位会签署一份贷款合同,但是在贷款诈骗罪有特别法条规定的情况下,应该适用特别法条,建议将贷款诈骗罪的犯罪主体扩大到既可由自然人又可由单位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