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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做内应 转移巨额执行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 09:30 北京青年报

    程婕 张亚军 陈新

  本报讯 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被法院判决偿还拖欠7家单位的欠款上千万元。近日,朝阳法院发现该单位涉嫌与银行串通转移执行款,在对他们进行训诫后,顺利地将绝大部分执行款追回。

  据悉,北京金拓建业贸易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因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巨款向朝阳法院分别起诉,判决生效后,住总集团迟迟不还钱。7家单位只得分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金共计1200万元。经朝阳法院传唤,住总集团表示由于企业经营不善和受三角债拖累等原因,无力偿还欠款。

  6月15日,申请人之一金拓公司向法院提供了执行线索。执行人员根据线索查询到在招商银行展览路支行的住三分部(住总集团的下属企业)账户内有存款964万余元。于是法院随即向银行发出了协助扣划通知书。但该行称住三分部通过电子银行转出950万元。经查,银行对账单显示该笔存款转入了住总集团的关联单位北京市环宇物业管理中心的账户上,且该账户在同一银行内。

  执行人员立即向银行方面指出,其向被执行人通风报信、串通转移存款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应立即将转出的存款和未转出的存款冻结,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经法院训诫,银行和住总集团住三分部将转移的950万元存款划入法院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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