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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行悄悄预收信用卡年费 律师称其合法不合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 11:50 南方都市报

  广东建行、农行、工行表示是执行总行规定,律师称此举合法不合理

  本报讯 (记者邹琳)昨天,有消息指“三大行悄悄预收信用卡年费”,广东建行、农行、工行对此均表示,早在信用卡业务开办时起就开始收取年费,一次性预交两年年费。有关法律专家表示,银行对信用卡收年费合法合理,但一次性预收两年的年费则合法不合理。

  银行:业务开办时就收年费

  记者昨天获悉,自四大行开办信用卡业务来,一直收取年费,资费标准相近——因卡的种类不同,从20元/年到100元/年不等。信用卡有效期(一般为两年)满,银行系统会自动为客户续卡,并扣除年费。

  不同的是,目前各行对年费收取的时间规定不一。除中行是逐年收取外,建行、农行、工行都是按信用卡的有效期预先收取。

  持有这些银行信用卡的市民,在开卡或换卡时,均需一次性预交两年的年费。实际操作中,出于业务营销考虑,对部分客户免收了两年的年费。

  另据了解,若市民预交年费后,提前退卡,不可退还相应期限的年费。

  市民:年费为何不逐年收?

  对有市民提出“信用卡年费应该逐年收取,银行做法有霸王条款嫌疑”的疑问,三家银行客户服务中心人员都表示,资费标准和收费方式是总行制定的,有信用卡章程和规定可循,广东省分行只是执行。

  工行有关人士表示,总行有关信用卡的资费标准以及收费方式,是经过人行和银监会批准的。若有不妥,这些监管机构一定会予以纠正。

  而农行有关人士认为,银行一直很重视消费者的意见,在同消费者签订相关合同时,都会提醒对方看清条款。事实上,日常交易中,消费者完全可以用现金、支票结账,并不一定要刷信用卡。

  律师:预收两年年费合法不合理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后、资深律师梁文永认为,银行收取信用卡年费合法合理。具体来说,消费者和银行有相关合同约定,而且银行的资费标准和收费方式也通过了监管部门批准,因而合法。银行为消费者提供了金融服务,理应得到相应报酬,因而合理。梁文永说,事实上,考察现代社会金融业,人们会发现真正发达的金融业,是来源于年费这样的中介业务,而不是传统观念中的存贷款业务。

  不过,对于银行一次性收取两年年费的行为,梁文永认为,合法但不合理。合法皆因双方合同有约定,不合理则表现为消费者选择权遭到漠视。相对三大行来说,中行逐年收取年费的做法,更为合理,双方受益都大。一方面,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国家金融政策的变化,银行可灵活调整资费标准。另一方面,消费者也有“货比三家”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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