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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记名银行卡歧路:避税行贿与洗钱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0日 03:13  第一财经日报

  顾一睿

  “我要买100张面值5000元的预付卡。”一位企业负责人走进一家大型国有银行上海某支行,对银行工作人员说。时逢年底,他拿出50万元现金,买些东西来“打点”方方面面的客户。

  既不需要记名,又可以开具发票,数家银行近来推出的这种银行预付卡,正在受到许多企业客户的青睐。但在业内人士看来,这种身染“灰色”的预付卡,也会给监管带来一系列问题。

  买卡可开“办公用品”发票

  与第三方发行机构的购物卡相比,这种“银行系”预付卡避免了只能在指定商户和指定区域消费的局限性,只要有银联标识的商户都可以通用,卡片一般不记名、不挂失、不设密码,并且规定在一定有效期内使用。

  而更为重要的则是“开发票”问题。一位银行卡业内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说:“银行和第三方发行机构的发票开具是个长期问题,作为货币经营机构,银行本身并不能开商业性发票,但在具体操作中可能还会有些不同。”

  本报记者则获悉,中国银行(下称“中行”)发行的“银通卡”就可以为企业客户开具发票,发票内容包括餐费、食品、饮料、书报费、办公用品、健身费、会务费、劳防用品、日用品、礼品、资料费、通讯费等诸多名目。

  “银通卡”属中行和中国银联共同投资设立的中银通支付商务公司所发行的预付费卡系列。显然,这样的商务公司有效弥补了银行不能开发票之“不足”。

  “除了不能取现,这种预付卡的功能可以说非常强大,关键还能开发票。”一位中行人士对本报记者透露,“但是推广面并不大,基本上都是客户自己过来买。”

  许多企业客户看中的也正是各种名目的发票。对于企业而言,购买预付卡给员工发放福利所需资金,可以摊大费用支出以冲抵部分利润,从而减少企业所得税部分;对于员工个人来说,预付卡方式也能减少个人所得税数量。

  上海财经大学现代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奚君羊昨天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指出,由于可以开发票,这类预付卡可以为灰色收入提供渠道,通过合理报销来让灰色收入获得“白色身份”,从而在管理上存在缺失。

  方便行贿与洗钱?

  “不记名”也是让很多个人和企业青睐这种预付卡的主因之一。业内人士分析,“不记名”方便了用卡者的消费,而如果“不记名”再加上“取现”功能,无疑增加了一种洗钱渠道。

  据了解,目前此类银行卡已经悄然形成一个灰色产业,从生产、销售到转让已经形成了一个链条。而且,购买者的购买金额随着其需求的放大和此类产品的种种“好处”,已经越来越大,多者已经上百万元。

  “虽然单张卡的额度有限制,但可以买多张卡。”业内人士分析。

  据了解,目前不少买卡者购买此类卡,正是用于打点各类关系,而卡片本身的便捷、使用方便、不记名更加强化了这种好处。“简单的一个快递就可以将数张卡寄过去,省去了很多麻烦”。

  而来自洗钱渠道的担忧,或许更是此类卡的最大隐忧。

  业内人士分析,由于此类卡是“无记名”的,受贿者的非法受贿收入就可以堂而皇之地以“取现”的方式,正常地套现成合法的现金收入。

  “管理上确实存在风险和漏洞,让洗钱行为可以通过买卡来完成,”奚君羊也说,“如果用记名的银行借记卡或贷记卡,资金流转会留下痕迹,也易于审查,但这种不记名的银行预付卡不能有效与个人行为挂钩,有可能就会成为洗钱的途径之一。”

  比如,深圳发展银行发行的“公益预付卡”章程显示,预付卡在有效期(一般为两年)满后,只要卡内余额不小于50元,持卡人可凭预付卡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发卡银行办理退卡,发卡银行收取卡内金额的15%手续费。

  “虽然有15%的手续费成本,但比起赌场洗钱等方式,这样的洗钱成本也算正常。”业内人士指出,而这样,银行事实上变相地成为了“洗钱”的“帮凶”。

  对此,有银行业内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关于取现问题,只要有身份证等要求,就不算是洗钱。”

  亟待行业规范

  上述银行业内人士指出,从原则上讲,涉及大额和外币的银行卡都应该进行实名登记。

  但值得注意的是,1999年版《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中指出:“个人申领银行卡(储值卡除外),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其中的“储值卡除外”无疑为无记名银行预付卡留下想象空间。

  有分析人士就指出,这可能也会为一些“灰色操作”提供更多便利,原本拎着巨款或者记名银行卡的方式,很容易被多张不记名的银行预付卡所取代。

  事实上,监管机构对第三方发行机构和银行预付卡的关注没有停止过。

  2001年,国务院纠风办、国家经贸委、人民银行下发《关于严禁发放各种代币券(卡)的紧急通知》,其中明确规定商业银行、邮政储蓄机构严禁发行各类储值纪念卡以及不记名、不计息、有固定面值的联名卡。

  2006年,银监会发出《关于禁止银行与商业机构发放联名储值卡的通知》,对银行与商业机构违规发放联名储值卡的行为叫停。

  “但毕竟商业机构发卡是国际惯例,从商家自主权来说,发行预付卡并无非议,银行发行储值卡也是制度内的,关键要找到漏洞和应对措施,而非一刀切。”奚君羊如是说。

  此前有公开消息则称,央行已经在和一些相关部门联系,研究如何规范储值卡发行,可能要在发卡环节禁止开立发票,从而在某种程度上预防腐败。

  上述银行业内人士也对本报记者说:“核心并非在银行卡本身,而在制度建设上。”在他看来,洗钱和商业贿赂等都是制度性问题,储值卡业务完善是个系统工程,牵涉到商业、金融、纠风办等诸多部门,比如财税制度的限制和市场秩序的维护等,同时涉及社会文化层面;而目前在银行预付卡领域更带有“试点”的意味,即政府对这类发卡业务持观望态度。

  (本报记者韩婷婷对该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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