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冯娟报道 由于信用卡业务投诉量居高不下,上海银监局近日向全市各商业银行发出通知,重申信用卡业务的有关监管要求,要求规范发展信用卡业务,努力减少投诉纠纷。
一是要求各银行建立科学、合理、均衡的信用卡营销激励机制,严禁对营销人员实施单一以发卡数量为考核指标的激励机制。
二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对信用卡申请人还款能力和资信水平状况进行尽职调查,申请人应有固定工作或稳定的收入来源,或提供可靠的还款保障;对无法落实还款来源和未得到第二还款来源方书面确认同意承担还款责任的申请人不得发卡。
三是要求各银行加强对营销人员行为的管理。在营销过程中必须履行必要的信用卡业务信息披露;发卡机构对营销过程中获取的客户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客户的相关信息。
四是要求各银行规范银行营销方式,树立良好企业形象。发卡机构不得将信用卡发卡营销业务外包,不得向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发放信用卡,对已满18周岁学生发放信用卡要落实第二还款来源。
五是要求各银行依规依约收取信用卡费用,及时提示收息还款信息。客户发生透支罚息后,信用卡机构应以适当方式为客户提供罚息收取和还款提醒服务。
六是完善对交易信息的动态监测。发卡机构要建立和完善银行卡交易监测系统,建立持卡人主体交易信息数据库,加强商户交易监控系统建设。
七是强调审慎实施催收外包行为。在逾期欠款催收过程中,不得以滋事方式催收欠款。
八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信用卡客户投诉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