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遏制信用卡套现须重审个人信用总额度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5月13日 00:54  21世纪经济报道

  确保消费者的收入现金流评定与其所持信用卡总额度之间的对应关系

  本报评论员 万磊

  近期,央行正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和检察院研究起草《关于信用卡套现及其他信用卡犯罪适用问题的司法解释》,意在打击非法信用卡中介、遏制银行卡套现行为。

  遏制信用卡套现的种种呼声由来已久,但之所以近期加大力度,很大程度上是受当前经济危机的复杂局势的影响。信用卡消费很大程度上建立在未来预期收入的基础上,这意味着在经济上行期,信用卡容易被过度透支,一旦经济下行持久,很容易造成信用卡的坏账。也就是说,信用卡危机可能成为一个潜在的金融隐患,必须在危机尚未爆发前打压或遏制。确保诸多消费者的信用卡现金流不致因为经济波动而出现严重断裂,归根结底是强调信用卡的风险控制。

  银行卡套现本身是取现的灰色形式,其存在基础,按照经济学价格管制的观点,是银行的取现费率设置太高,强制性地试图拉高信用卡取现的均衡费率,结果消费者自发寻求消解活动,将取现费率降至最低,这就是所谓“套现”。套现本身在现有高成本取现的格局下可以算一个多方共赢的改进。对持卡人而言,以更低费率拿到了小额贷款。对参与这一灰色产业的中介和银联等,也都拿到了属于自己的一份利润。但对于发卡行而言,因为本质同样是取现,银行丧失了拿到更多取现费用的空间,因此成了“受害方”。换一种说法,是银行没有拿到自己设定的高利润。而这一高利润本身就是偏离市场均衡费率的。从另一个角度说,信用卡行业设定高的取现综合费率,实质上是收取行业租金的表现,只不过消费者并不买账,形形色色的信用卡套现中介敏锐地挖掘了这一市场,极大地满足了消费者利益。因此,如果仅仅为保证银行信用卡部门预设的高取现收益,而采取相关手段堵截套现的话,则失之偏颇。

  纯粹的信用卡取现行为并不影响金融体系的稳定,只要这一行为建立在持卡人健康稳定的收入现金流的基础上。而信用卡套现的行为之所以可能危及到金融稳定的原因是,持卡人往往会套取超过自身可许额度的金额。支撑这一行为的是诸多银行竞争性地滥发信用卡。最终持卡人的总额度很容易超越其总收入的可用额度。一旦消费者套现过多,很可能形成呆账坏账,让银行蒙受损失。

  降低信用卡套现风险的关键,是确保消费者的收入现金流评定与其所持信用卡总额度之间的对应关系。做到这点,首先要建立完善以个人征信系统为主体的信用卡信息共享机制,设定个人总的信用额度,方便诸多发卡行查询验证,并以之作为本行发卡的参照。同时对有不良套现记录的持卡人禁止发卡,将套现商户列入屏蔽栏以杜绝其发展业务,从源头上遏制不良套现行为的产生。其次,可以通过发卡银行、收单银行、银联三方建立统一的取现/套现监控体系,平摊监控成本,避免“搭便车”现象,最终提高监控效率。最后,如果银行将取现费率大幅降低,则信用卡取现中介的利润空间会被压缩,则很多套现行为会很快透明化为取现行为,也就便于监控。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