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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恶意透支趋向年轻化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10日 10:08  半岛晨报

  透支消费是当下流行的消费方式,不少年轻“月光族”甚至已适应了刷信用卡、过“负翁”生活。尤其去年金融危机爆发后,使得逾期未还款的人数较以往有所增加。

  恶意透支将获刑

  来自河南的无业青年李小兵伪造虚假信息申领了一张中信银行信用卡,累计透支消费16万元。在银行规定的期限内,中信银行多次向其催收,李小兵仍然没有偿还。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报案,经查,李小兵还有其他银行信用卡透支未还,累计透支消费28万元。法院认为,李小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有信用卡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钱款且数额较大,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要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以上,罚金高达四五万元。

  恶意透支5000元

  就能追刑

  辽宁省唯一一家进行信用卡委外催收的专业律师事务所辽宁朋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明山解释说,刑法196条规定了4种信用卡诈骗行为,其中一种就是恶意透支。指的是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单位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而恶意透支5000元以上就属于数额较大,可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两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信用卡恶意透支

  趋向年轻化

  信用卡恶意透支有越来越年轻化的趋势。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大连分公司风险控制的徐姓负责人介绍说,“虽然信用卡不良率只有1%左右的比例,但信用卡透支不还现在日益呈现出三种趋势。一是欠款人的范围从集中在地产、高科技等企业已蔓延到了各行各业;二是欠款的年龄趋于年轻化,以25岁到45岁居多。“80后、90后”开始呈上升趋势。

  据辽宁朋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明山介绍,如果持卡人欠款时间较长,银行或者委外公司将通过电话、信函、律师函、经侦报案等多种方式进行催收。中山区经侦大队的曹警官说,信用卡透支不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欠款不还不是交点滞纳金就能摆平这么简单。

  申领信用卡前应考虑偿还能力

  张明山律师提示说,信用卡是以个人的信用作为担保的,申请人在申领信用卡时必须评估自己的消费能力和偿还能力,虽然信用卡有刺激消费的作用,但是透支的钱肯定是在一定时间限度内要还的,因此持卡人应该量力而行。尤其是那些工作不稳定的人,更应该慎重透支。如果透支后,工作生活突发变故,也应及时和发卡银行取得联系,说明情况。被银行催收后,即便没有能力一次性偿还,也要想办法按照银行最低还款额的要求偿还一部分,挽救自己的信用,避免达到刑事处罚的标准。

  首席记者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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