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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透支信用卡要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3日 10:57 三秦都市报

  日前,22岁的小王因恶意透支信用卡5000元被北京西城法院判刑。法院认为,小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有信用卡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钱款且数额较大,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而判决的罚金就高达2万元。相当于他透支金额的近4倍。

  法官说,一般情况下,银行都有信用卡还款时间和最低还款要求,逾期不还银行将催收。如果在银行催收后3个月仍不还钱的,就可以推定其有主观恶意透支的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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