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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嫁接保险风险大 宜签名确认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0日 08:20 每日经济新闻
一般而言,信用卡扣款必须在消费者本人签名确认后才可进行,而有些信用卡“嫁接”保险的保费扣款却省去了消费者签名确认的环节。 鉴于银行信用卡“嫁接”保险消费模式存在问题,上海市消保委昨日发出消费提示:消费者在选择是否购买保险产品时应当审慎,在没有了解清楚相关保险服务时,不要轻易作出承诺。 对此,上海市消保委对相关商业银行提出如下建议: 清晰履行告知义务。银行在向其信用卡客户提供增值服务、推介保险产品时,应当如实告知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内容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保决策的重要事实,特别是通过电话呼叫中心这一特殊方式展业的,更应当清晰介绍保险合同中的重要事项,包括犹豫期、告知和通知义务、保险责任开始日期、除外责任、保险费支付与返还、解除合同及返还保险费等。 规范保险代理行为。按照《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经营者未经消费者本人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向第三人披露。 保险合同应以消费者书面签名确认为宜。针对消费者对于自己与保险公司是否存在有效合同关系的置疑,建议对于银行电话联系信用卡客户过程中发现的有购买被推介保险需求的消费者,银行可向其邮寄保险合同等相关材料,待消费者签名确认寄回后,再从消费者所持信用卡中扣取保费,以利于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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