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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发卡漏洞:一份信用卡资料辗转五银行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3日 09:55 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练情情 龚恩泽 填了一份申请信用卡的资料,交了身份证复印件,结果卡没办成,4个月间却有5家银行信用卡中心打电话咨询,更为莫名其妙的是,以自己的身份资料办理的信用卡被人恶意透支万余元,自己还被放进了银行个人信用库的黑名单。最近,广州一白领曹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倒霉事,他怀疑自己填过的那份信用卡申请表的信息被人盗用。 家住珠江帝景苑的曹先生告诉记者,今年4月,一自称A银行信用卡销售人员向他推荐该银行的信用卡。曹先生填了一张信用卡申请表,上面有自己详细的个人资料,同时还交给对方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一周后,又有自称A银行工作人员的人给曹先生打电话,称其申请表上提供的工作单位“不存在”及家庭电话号码为空号。曹先生认为对方是在故意刁难,恼怒之下取消了办理信用卡。 一周后,曹先生的电话再次响起,这次是B银行打来的,问曹先生是否在该银行申请了信用卡。曹先生当即表示,从未申请过,也不想申请。他告诉记者,当时对方在电话里嘟囔了一句,说他的资料是从A银行转过来的。7月3日,奇怪的电话又来了,这回是C银行,对方告诉曹先生,他名下在该银行的一张信用卡最近消费了1700元。曹先生顿时感到事情不妙,他致电C银行,确认了自己名下的确有一张信用卡,除了手机号码和通讯地址不符合外,其他登记的资料全部正确。 紧接着,曹先生又陆续接到D和E银行的电话,询问曹先生是不是有办过信用卡。而E银行更是在8月16日打电话到曹先生的公司,称其名下的信用卡已被透支9900多元。加上在C银行透支的1700多元,银行系统里的“曹先生”已累计透支11000多元。 被列入银行信用“黑名单” 由于曹先生当时没有留下那名信用卡推销人员的联系方式,因此他只能向A银行申请查找这名“偷”走他个人资料的人。7月初,曹先生接到A银行的电话,称盗用曹先生身份的人已找到,并持其照片前来请曹先生确认,但曹先生发现此人并非当初上门给他办卡的人。 7月10日左右,C银行告知曹先生:如果找不出谁盗用了他的身份,而他又拒不还钱的话,那他的信用资料就将会进入银行系统的信用“黑名单”,他将无法在国内任何银行网点办理业务。曹先生告诉记者,C银行在向其了解情况后,已经报案,并配合警方设了一个局——打电话给那个盗办信用卡的人,让他来银行办理手续。结果,这名“假曹先生”真的如期而至,但却在抓捕阶段出了问题,未能成功抓获此人。 曹先生称,如今他已经进入银行信用“黑名单”,无法办理贷款、出国等业务。而要解除黑名单的紧箍咒,需要经过复杂的程序和较长的时间。面对无厘头的万元债务和个人信用被冻结的窘境,曹先生无奈地求助于媒体,希望能有办法尽快还其清白。 律师:银行不审查原件是发卡漏洞 曹先生称自己从未到过C银行和E银行申请过办理信用卡,也未曾接到确认电话,或签收任何确认文件,“身份窃贼”何以能够成功地用他的名义办理信用卡呢?昨日,记者致电C银行信用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身份被盗用办理信用卡的情况可能存在。由于办理信用卡时,只需递交身份证等证件的复印件,甚至可以邮寄资料办理,所以一般不审查身份证原件。而只要“身份窃贼”更改电话和地址,信用卡发卡中心一般就找不到“名义申请人”本人。 广州律师李波指出,由于信用卡涉及到银行风险和持卡人的个人财产,保证交易安全至关重要。《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个人申领银行卡(储值卡除外),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该条明确规定申请人申请和(或)领取信用卡时,申请人应该出示身份证件的原件,银行有进行审查的义务。申领信用卡不审查身份证原件是银行发卡漏洞。李波认为,多个银行在无曹先生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情况下违规向非曹先生本人的其他人办理了信用卡,导致其他人恶意透支,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由于银行未尽到注意义务,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一名熟悉银行内部运作的人士告诉记者,由于过于追求发卡数量,目前不少银行发行信用卡的门槛不断降低,对信用卡申请者的个人资料审查也越来越流于形式,特别是那些将发卡业务外包的银行。而且,现在不少银行还可通过网络申请发卡,整个过程都不需与办卡者见面,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还有一些银行的营销人员提供上门办卡服务,他们不仅替客户代填一切基本信息,甚至连个人签名都包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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