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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消费歧视 银行柜台拒绝小额取款是否应当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9日 11:47 重庆青年报
本报讯(实习生 徐霞)“取款5000元以下顾客请到ATM机办理”,这是目前在不少银行都可以看到的指示牌。然而,日前却有读者打来电话质询:这样做是不是涉嫌消费歧视?围绕这一话题,记者展开了调查。 柜台:拒绝服务 昨天,记者走访了解放碑商圈的30多家银行,看见80%以上的银行都摆着“取款5000元以下顾客请到ATM机办理”的指示牌。 下午两点左右,记者在解放碑工行看到,前来办理业务的市民并不是很多,但当记者询问可否取200元时,当即被工作人员拒绝,理由是“银行规定了,低于5000元的要去ATM机办理”。 在其他银行,记者也被拒绝了在柜台小额取款的服务。 随后,记者在街头采访了多位市民,他们均表示,知道银行有这样的硬性规定,所以很自觉地去ATM机取款。但他们也普遍表示:“虽然方便,但很多老年人不会用ATM机”。 银行:硬性规定 家住歇台子的赵女士表示,她就想在柜台取款,而不愿意通过ATM机办理———“办卡每年要缴纳10元的年费不说,取款机还老爱出现吞卡现象,再加上很多犯罪分子利用取款机作案,让人没有安全感。” 在交行,前来缴水电费的张伯伯说:“老年人取款本来就不多,为拿一次钱还要学会复杂的ATM机取款程序,实在有点麻烦。我第一次取小额款被银行工作人员拒绝后,就是让儿子教了好几次才学会。” 记者就此咨询工行储奇门支行工作人员,他表示:“银行这样做一来可以减少工作人员的负担,二来可以缓解顾客排队的时间,如果银行柜台很空,市民去取款,银行也会服务的。”当记者把自己被拒绝的遭遇告诉该工作人员时,他用“这就不知道了”回答。 这位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银行这样做是为了优化服务,柜台不办理银行卡小额取款是硬性规定。如果老人不会用ATM机,可以由大堂经理帮助。如果实在要去柜台取款,那市民只能去一些比较小的储蓄所,那里没有类似“5000元以下去ATM机取款”的规定。 律师:涉嫌消费歧视 “银行无权拒绝5000元以下顾客在柜台取款的权利,这样做涉嫌消费歧视。”昨天,重庆律师协会副会长徐丽霞向记者表示。她说,虽然银行这样做的目的旨在减少顾客排队等候的时间,但消费者的权利却受到了一定的损害。 徐丽霞说,消费者有选择服务方式的权利,银行无权拒绝。虽然这样做可以分流一部分顾客,减轻银行的排队压力。中资银行这样做,是效仿了外资银行的行为,而外资银行主要针对中高端客户,真正去外资银行办理小额取款的消费者又有多少?随着外资银行的扩张,中资银行更应该在服务上下功夫,以免客源渐渐流失。 徐丽霞建议,对老年人可以单独开一个柜台,以解决他们的存取款问题。 对于银行的这种“硬性”规定,记者查阅了中国银监会的相关文件,没有找到“取款5000元以下顾客请到ATM机办理”的相关规定或条例。 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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