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财经纵横

工行收账户管理费被诉欺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 06:49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郭晓明)工商银行储户王欣(化名)发现自己的账户少了3元钱,后查得知是工行收取的小额账户管理费。昨天,王欣向西城法院递交诉状,状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分行欺诈客户,要求双倍返还所收费用,并提供发票。法院已经受理了该案。

  王欣是工行“牡丹灵通卡”用户。他介绍说,今年7月20日,他查询卡的账户明细,发现6月21日账户被划走了3元。王欣拨打客服电话询问才知道,如果账户日均余额在300元以下,每个季度要收3元小额账户管理费,今年6月收取的是第一季度费用。

  王欣是在2004年2月申请办理的银行卡。他说,当时《灵通卡章程》上没有关于小额账户管理费用的说明和标准。而按照

人民银行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章程内应该说明收费项目和标准,告知权利义务;变更章程要报人民银行审批。但工行没有变更章程就多收费。王欣认为,自己在办卡时银行没说明该笔收费,使用一段时间又增加收费,属于欺诈,应该双倍赔偿:“如果收费也只应该收新客户,老客户不该收。”

  昨天,记者向工行北京分行咨询,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已经进入法律程序,不方便发表意见。工行95588客服证实,管理费是从今年3月开始实施,对日均余额少于300元的账户,每季度收取3元,6月21日已经收取第一笔费用。

  记者查询获悉,建设银行去年全国第一家开始对小于500元的账户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引起争议。工行在今年3月推出该政策时表示,收费是为了促使客户主动归并或注销小额账户,引导客户归集长期不动的闲散资金,更加高效合理地管理银行账户。但王欣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商业银行收取手续费,应由

银监会、人民银行,会同
国家发改委
制定,不应由银行单独制定。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