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低于十元持卡人遭拒刷 万能卡并非万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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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1日 00:44 中国证券报 | |||||||||
黄晶晶 这几天,我在深圳的多家商场、超市刷卡消费均受挫,其原由并非系统故障、额度不足。收银员一致给出的理由为:十元以下消费不能刷卡,这是商场的规定。 其中一家小型连锁超市在收银台显著位置,挂出标牌明确告知,“十元以下消费不能
另一家大中型规模的百货商店尽管没有标识,但收银员处理十元以下消费时,都告知客户不能刷卡,只能用现金。收银员表示,银行没有这个规定,但商场有。 为此,我致电某行卡中心询问此事,卡中心工作人员告知,目前一些商户因受理银行卡需要支付一定的刷卡手续费摊薄了利润,而小额刷卡消费交易更是无钱可赚,这导致了某些商家出台拒刷小额交易的规定。该工作人员随即记录了拒刷商户的具体名称和地点等,表示将把信息提交卡中心相关部门处理,但目前还没有一个非常可行的解决办法。最后他还建议向中国银联咨询一下。 说白了,低于十元的消费不受理银行卡,是一些商户为了保护自身的利益而做出的。商家受理银行卡一般要付出1%的手续费,售出低于十元的物品已经很微利,若再损失一元的手续费,那将比微利还微利。似乎他们的行为情有可原。但我们持卡人正在这种残缺的受理环境中“享受”所谓电子化快捷的银行卡服务,是否更值得同情呢? 试想知情的持卡人可以向商家据理力争,这一次商家被迫同意了刷卡,可下一次,下下次呢?为了区区不足十元钱,总是让持卡人自行维护自身的权益,而不知情的持卡人只得望卡兴叹,这成千上万元都能刷的“万能”卡,原来并非万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