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推广农民工银行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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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 01:03 东方早报 | |||||||||
早报记者 艾勇 祝建华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昨日表示,在贵州省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今年年内将推广到江苏、福建、山东等12个省市。目前,国内农民工已经超过一亿人,农民工向家乡的年汇款额达数千亿元。
“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是指农民工在打工地将工资收入利用银行卡存入参与“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的银行后,可以在家乡就近的农村信用社网点柜台提取现金。 中国人民银行于去年12月29日率先在贵州省启动试点。 在昨日举行的“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推广工作电视会议上,央行副行长苏宁做了进一步部署,要求“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于今年年内推广到12个具备条件的省市。加入中国银联网络的所有成员银行都将作为该推广工作的发卡行参与,国有商业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要率先实现业务开通。 按照计划,9月底前完成山东、湖南、重庆、江苏、福建、江西等6省市的推广工作以及贵州省的全省推广工作;年底前完成陕西、四川、云南、河南、广西等5省区的推广工作。 在综合评估银行卡特色服务的成本、收益的基础上,参照现行商业银行汇款业务收费标准,央行确定“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的收费标准为:每笔取款业务对持卡人按照交易金额的1%收取,最低1元,最高50元。此标准较一般异地取汇要低。为了确保农民工资金安全,维护农民工权益,央行还加强了金额控制,每卡每日的累计取现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