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行查询收费成定局 交行工行率先拟定收费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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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 15:22 天津日报 | |||||||||
黄海京 本报讯(记者黄海京)随着交行、工行拟定了收费公告,ATM跨行查询费的收取已经成为定局。 交行的公告称,自2006年6月1日起对太平洋人民币借记卡、太平洋人民币准贷记卡
工行的收费公告称,从6月1日起对该行发行的银行卡收取(跨行、跨境)查询手续费,并对跨境取现手续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收费标准基本和交行相同,只是没有规定境外ATM机具上取现手续费的最低标准。 银行方面对于ATM跨行查询费收取的解释是,银行卡自助设备查询交易是银行向持卡人提供的一种金融服务,需要占用系统和网络资源,收费符合市场经济有偿服务原则。记者分析,近些年银行主体迅猛增加,竞争不断加剧,银行对于自己的客户一方面“礼遇有加”,提供诸多增值服务,同时“严查紧管”,对于客户所谓“不忠诚的行为”坚决“打击”,因此客户去别的银行做查询也要客户自己买单。业内人士建议,如果仅仅是查询,通过电话银行查询,支出费用仅仅是手机费,有可能会比使用ATM机具便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