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挂失前盗用 银行尝试埋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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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 09:57 每日经济新闻 | |||||||||
唐赟 在英美等发达国家,丢失信用卡前24小时内的盗用损失,均由持卡人和发卡行共同承担。在国内,丢失信用卡挂失前的盗用损失,几乎都由持卡人独自承担。这一差别正在逐步缩小,招商银行已开始尝试为信用卡挂失前的盗用损失埋单。
据悉,招商银行从本月8日零时起,推出“失卡万全保障”功能。即招行信用卡持卡人在卡丢失或失窃后,及时向银行挂失,挂失前48小时内发生的盗用损失,将由银行承担。普卡最高10000元,金卡15000元,白金卡全包。 在招行推出此举之前,今年3月7日,广发行信用卡中心已推出挂失前48小时失卡保障计划;上海银行也推出一款“移动VIP申卡”,承诺挂失前24小时损失均由银行承担。 不过,相比发达国家,国内银行仍有不小“差距”。发达国家的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只要在信用卡失窃被盗用后24小时内挂失,无论盗用金额多大,持卡人只需负担最高50美元或50英镑,其余部分,除银行能证明商家有明显的过错,否则均由银行负担。许多银行为了商业竞争,除自觉执行相应条款,甚至自订更为优惠的规定,不仅挂失时间放宽,全部损失均由银行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