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尚未激活何来年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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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 05:03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昨日,成都市民张女士致电本报,反映她在某银行办理信用卡的遭遇,信用卡尚未“激活”,还没有享受到任何服务,银行便开始收取所谓“年费”。此外,她还对银行方面的某些做法提出了质疑。 质疑:尚未“激活”就收年费?
据张女士介绍,2004年底,某银行推广信用卡,当时承诺第一年免年费,如果刷满六次则免除第二年年费。但在收到卡后,她仅仅拆开了密码信封,并没按照银行的要求通过网络或者电话“激活”。之后,这张卡就一直放在家里,从没有使用过。按照银行的说法,信用卡必须“激活”才能使用,张女士认为既然信用卡没有“激活”,表示还没有正式使用,应该不会产生诸如“年费、刷卡”等问题。令她没有想到的是,2006年初,张女士收到了来自该银行信用卡部门的“催交信”,要求她缴纳100元的信用卡年费。 张女士认为办卡和开卡是两个不同的步骤。在开卡前,信用卡处于未激活状态,银行除了给她提供了一张卡片以外,没有提供其他服务,仅凭这就收取年费是不公平的。同时,一年多以来,银行方面也没有给过她任何有关信用卡使用或者年费收缴的提示。 银行:没“激活”也有服务 对于张女士的质疑,该银行信用卡部杨经理提出了他的看法。杨表示,“激活”只是作为银行对客户负责和保证信用卡安全防范的措施之一。张女士认为没有“激活”就没有服务,理解是片面的。据他介绍,信用卡发出后,银行相关后台服务就已经开始。张女士没有享受银行的优惠服务,是因为没有刷卡消费,自然不会感受到信用卡给她带来的优惠服务。 对年费的问题,杨经理表示,年费的收取是按照开卡时间来计算的,并不是按照自然年来算的。杨表示,消费者在申请信用卡时,一定要详细阅读有关信用卡的资料,对信用卡的使用、规则、年费等问题一定要弄清楚,对持卡人的权利和义务弄明白,然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办理信用卡。 记者董天刚 观察类似纠纷谁来处理? 但也有部分律师认为:银行和持卡人之间签订的是“格式合同”———它由银行提供,用户在签约时不能进行修改或补充,消费者在这方 面显然处于弱势地位。问题的关键是:本案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客户在未开卡激活也没有实际使用的情况下,是否仍有缴纳年费的义务?所以,客户提出的质疑是有一定道理的。 另外,收取年费的标准、刷多少次卡免年费以及年费计费的时间等等问题,各家银行的规定并不一样。以后遇到类似纠纷又该如何处理呢?相关管理部门或者行业协会是否应该有个统一说法呢?这些问题都是值得关注的。 记者董天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