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表示持卡人可和银行协商消除不良记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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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 22:17 CCTV《经济信息联播》 | |||||||||
经济频道前天报道了广发银行信用卡客户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银行自行开通信用卡的消息,不少用户担心,自己的信用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受到影响。今天记者就此情况采访了中国银监会和人民银行的相关负责人。 中国银监会表示,根据目前的监管法规,银监会还不能对,这一银行擅自为客户开通信用卡事件,作出相关的处理决定,但银监会有关部门会密切注意这一事件的进展。
针对广发信用卡用户对自己的信用记录因此染上污点的担心,央行征信管理局有关人士表示,由于广发银行已经向客户发出了欠款催缴书,而且信用卡年费欠款记录已经有一年了,因此持卡人的信用记录中肯定是有反映的,央行也无权擅自更改此项记录。客户只有和银行协调后才能消除这些记录。 (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处长 王晓蕾:持卡人可以和银行协调,如果银行承认确实是银行的失误造成的,银行就可以向央行征信系统发出一个修改指令,系统就会把这项记录消除。 央行还特别指出,如果持卡人和相关银行的协调没有达成满意的结果,个人也可以向人民银行各地分支机构反映,对这些记录作出说明,央行就会在个人征信记录中如实反映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