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签名可透支消费 信用卡国际惯例遭遇盗刷尴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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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 08:54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见习记者 蔡琳璐) 不需要密码,只凭持卡人签名,即可透支消费。昨日,信用卡的这一“国际惯例”遭到倪同学的质疑,因为他为此付出了千余元的代价。 上月27日早上,华中师范大学区域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小倪突然收到银行发来的短信,称其信用卡在某店铺消费700多元。这时小倪才发现,自己的信用卡不见了。他立即联系银行
银行方面称,此属持卡人自己过失所致,不能予以赔偿。小倪认为,虽是自己弄丢了卡,但如果信用卡必须凭密码才能消费,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据了解,部分信用卡的申请表上,有“消费是否凭密码”选项,持卡人可以选择“凭密码”或“凭签名”,也可两者皆选。如客户未指定,银行一般默认其“同意仅凭签名刷卡”,据称这是“国际惯例”,小倪的卡即属这种情况。 面对这种尴尬,小倪只好自认倒霉:“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套用国际惯例,其实是不为客户考虑的表现。”有关银行人士提醒,市民在申办信用卡时最好还是主动设定消费密码,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