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支出鼓励使用银行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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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 10:58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九部门提出促进银行卡发展十重点 本报北京5月9日讯 记者田俊荣报道:至2008年,大中城市重点商务区和商业街区、星级饭店、重点旅游景区全部可以受理银行卡。全国大中城市持卡消费额占社会消费零售总额比例达到30%左右。全国跨行交易成功率达到96%以上。
上述目标来自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公安部、信息产业部、税务总局、银监会和外汇局等九部门近日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共提出了促进银行卡发展的10个工作重点。 针对当前银行卡业务管理存在法律层次低、法律制度不完善的问题,《意见》要求相关部门尽快起草完成《银行卡条例》,并报国务院审批,为银行卡市场各参与主体提供基本的法律保障。 鉴于当前银行卡品种较为单一、功能不完善、无法完全满足市场需求,《意见》要求相关部门面向需求、立足应用、完善银行卡品种和功能,拓展银行卡支付空间。特别提出鼓励推广公务卡的政策意图,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积极带头使用银行卡,在行政经费、差旅费等公务支出中使用银行卡支付。 同时,要拓展人民币银行卡境外受理市场,逐步建立人民币卡的国际受理网络。 据介绍,近年来,我国银行卡业务快速发展,发卡量大幅上升,银行卡联网通用的目标已基本实现,由多元化市场主体构成的银行卡产业链初步形成。但总体上看,银行卡产业尚处于初级阶段,还存在着整体规划不够、法规建设滞后、产业扶持政策缺位、受理市场不规范等深层次问题。《意见》的发布,旨在促进银行卡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人民日报》 (2005年05月10日 第八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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