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应带头使用银行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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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 00:37 中华工商时报 | ||||||||
记者 徐思佳 9日北京报道 九部门联合发文力促银行卡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公安部、信息产业部、税务总局、银监会和外汇局等九部门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特别
人民银行称,近年来,我国银行卡业务快速发展,银行卡联网通用的目标已基本实现。但总体上看,银行卡产业尚处于初级阶段,还存在着整体规划不够、法规建设滞后、产业扶持政策缺位、受理市场不规范等深层次问题。 《意见》提出了发展银行卡的工作重点,比如要求相关部门尽快起草完成《银行卡条例》,并报国务院审批;拓展银行卡支付空间,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积极带头使用银行卡,在行政经费、差旅费等公务支出中使用银行卡支付;有序规范电子支付;加强银行卡风险管理,建立风险防范机制。 此外,针对当前银行卡发展中受理市场发展缓慢这一主要问题,明确提出要将完善用卡环境、推动银行卡普及应用作为当前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核心工作。并提出了2008年受理市场建设目标,至2008年,年营业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商户受理银行卡的比例达到60%左右,大中城市重点商务区和商业街区、星级饭店、重点旅游景区要全部可以受理银行卡。全国大中城市持卡消费额占社会消费零售总额比例达到30%左右。全国跨行交易成功率达到96%以上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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