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理财 > 银行卡 > 正文
 

刷卡消费 欠零头不再全额计息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 07:53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建行日前率先修改信用卡参数,10元以内的零头未还,参数设置将视同还清

  现在用信用卡消费的人是越来越多了。然而在刷卡消费中,消费者和银行的纠纷事件也不断发生。此前,北京一位消费者因为使用信用卡,有0.24元未还而产生了800多元利息,这一事件备受大家关注。记者昨日获悉,建行首先在国内修改信用卡参数,刷卡消费10元内未还视作还清。

  据建行信用卡中心总经理赵宇梓介绍,如果在10元之内的零头没有还清,那么建行的参数设置视同还清;如果在1美元之内有些费用到时由于计算问题没有还清,也作为已还清。

  大部分人使用信用卡消费,主要是因为信用卡使用方便而且有免息期。但是如果消费者没有在到期还款日前全额还款,银行都是要收取利息的。目前我国大部分银行比如工行、农行、招商银行采取这样的计息方式:只要有一分钱没有还清,就视同没有全额还款,将按当月所有的消费额计收利息。

  面对日益增多的信用卡纠纷,专家提醒消费者,在办理信用卡时,一定要认真阅读有关章程和银行合约。另外,要严格按照银行规定的免息期限还款,不给银行罚息的机会。 据央视全球资讯榜

  事件回放

  袁先生是北京市海淀区某公司职员,去年12月,他用工行信用卡刷卡消费39771.52元,随后在2005年1月25日到期还款日前分多次“还清”了这笔欠款。然而,2月1日,当他拿到1月份的账单时,却发现两笔共计853元不明消费。

  袁先生随后致电工行有关部门得到答复,这是逾时还款而产生的“惩罚性”透支利息。“可能是我记错了还款额,只还了39771.28元,少还了0.24元。”

  原来,2003年12月8日修改后的《工行牡丹国际借记卡章程》,将原来只针对“欠款部分”收取利息的规定,改为对“当月全部透支款”收取每日万分之五的利息。也就是说,因0.24元没结清,此前袁先生按规定时间还的39771.28元,仍被收取了利息。(杨斌 整理)


点击此处查询全部刷卡消费新闻




评论】【谈股论金】【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彩 信 专 题
双响炮
诠释爱情经典漫画
东方美女
迷人风情性感姿态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