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交通卡案原告胜诉后称该卡拟定四十元不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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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1日 08:29 北京青年报 | |||||||||
北京青年报: 李罡 本报讯 昨天,在牡丹交通卡官司中告赢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的原告喻山澜发表告媒体书,回应此案终审判决后工行通过媒体发表的一些看法。 喻山澜认为,工行降低牡丹交通卡收费标准是应该的,但是拟定的40元的标准仍然
对于工行要为牡丹交通卡增加若干新的金融功能、消费功能,让人们觉得100元花得值的说法,喻山澜认为,不管这张卡有多少功能,其充满行政色彩的性质一点都没变。工行发行的牡丹卡有三四十种之多,那些卡同样功能强大,而且补卡费只收5元、10元,为什么牡丹交通卡的补办费用就要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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