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5日 16:27 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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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网财经12月15日讯 昨日(14日)晚间,北京银行发布公告《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公告显示,本次拟发行的优先股总数不超过1.3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亿元;本次优先股每股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

  据了解,本次发行将采取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经中国银监会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微博]核准后,根据市场情况按照相关程序分次发行。首次发行不少于本次优先股总发行数量的百分之五十,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次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不同次发行的优先股除票面股息率外,其他条款相同,每次发行无需另行获得本行已发行优先股股东的批准。

  本次优先股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每次发行对象不得超过二百人,且相同条款优先股的发行对象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

  公告显示,本次发行优先股的募集资金将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按照相关规定用于补充公司的其他一级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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