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1日 09:42 新浪财经 微博

  新浪财经讯 11月11日消息,针对媒体报道署名为长沙汇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胡昶实名举报民生银行长沙分行原分行长及现任副行长受贿8000万元一事民生银行长沙分行致函新浪财经表示,发帖内容与事实完全不符,分行原行长以及现任副行长已经以个人名义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依法追究发帖人诬告陷害罪的刑事责任。

   署名为长沙汇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胡昶的举报人,在举报信中称,“2014年初民生银行长沙分行行长曹瑜和副行长闵飞,要求将7亿贷款本金中的8000万元复杂的进行体外循环(然后划入银行指定的专用帐户,其实上是策划变相索贿),并于2014年1月2日强制要求汇丰置业和公司的企业法人大股东浙江千足集团与民生银行签署虚假的《财务顾问服务协议》,并声称不签协议就不给放款,由于我公司项目资金紧张,急需银行配合解押销售以便回笼资金,迫不得已和民生银行长沙分行行长曹瑜签订了虚假的财务顾问服务协议,协议约定给民生银行长沙分行财务顾问服务费用2300万元(这笔资金进入了他们私设的不对外帐户的小金库)。协议中约定的所谓并购和上海英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做财务顾问,实际上纯属虚构协议,民生银行从未提供过什么财务顾问服务。”

     针对举报内容,民生银行长沙分行声明称,“该发帖内容与事实完全不符,是对我分行、我分行原行长及现任副行长的污蔑陷害。分行原行长以及现任副行长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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