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大监管”时代来临?

中国金融“大监管”时代来临?

第21期

2015年11月05日17:30

  导读:“十三五”规划建议重点提出了改革完善我国金融监管框架的需求。这既可以说是对近期资本市场波动的反思,也是金融危机后中国经济发展到全新阶段的应有变革。专家指出,未来中国监管思路或为宏观审慎与微观审慎两大方向并行。

十三五,中国金融“大监管”时代来临?

      中国“十三五”规划建议近日正式出炉,对于关乎国民经济枢纽的金融业发展,规划建议给出未来大方向,其中值得关注的是,规划重点提出了改革完善我国金融监管框架的需求。这既可以说是对近期资本市场波动的反思,也是金融危机后中国经济发展到全新阶段的应有变革。专家指出,未来中国监管思路或为宏观审慎与微观审慎两大方向并行。

       规划提出,要加强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加强统筹协调,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健全符合我国国情和国际标准的监管规则,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毕竟金融监管要根据经济金融发展形势变化而相应作出动态调整,不能一直落后于金融创新,最后导致风险事故的发生。

      金融创新与风险倒逼监管变革
       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规划建议的说明中提到,“近来频繁显露的局部风险特别是近期资本市场的剧烈波动说明,现行监管框架存在着不适应我国金融业发展的体制性矛盾,也再次提醒我们必须通过改革保障金融安全,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加快建立符合现代金融特点、统筹协调监管、有力有效的现代金融监管框架,坚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现代金融发展呈现出机构种类多、综合经营规模大、产品结构复杂、交易频率高、跨境流动快、风险传递快、影响范围广等特点。值得注意的是,规划建议首次将互联网金融纳入范围,提出要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这与今年以来,互联网金融监管文件的陆续出台步调一致,监管层对金融业发展的风险意识早有端倪。

      有观点认为,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分业与混业,业界已经奔走在金融监管的前面,从2006年开始,中国政府拟推出一个凌驾于一行三会上的超级金融监管机构的政策动议就从来没有停止过。2015年夏秋之际一场暴风骤雨般的疯牛与股灾中成为推动高层迈出决定性一步的重要事件。一个超级金融监管时代或许即将来临。

      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对新浪财经表示,混业经营确实需要监管架构进行适当调整与之适应,原来的分业经营监管框架确实出现很多问题,金融市场快速发展、跨业经营成为常态的情况下,就会出现监管套利、监管真空和不同监管部门存在政治冲突等问题,最终导致系统性风险加大、政策调控失效。从之前的钱荒到近期的股市波动,都体现出了由于混业发展,市场的系统风险在增强。

      中国超级金融监管时代或即将来临
       金融风险加大,危机意识加强,那么监管层未来的监管该如何调整?习近平提出,应研究借鉴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主要经济体对其金融监管体制进行的重大改革。包括金融机构的审慎管理、金融基础设施的监管(含支付系统、清算机构、金融资产登记托管机构等)以及金融业综合统计。而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主要国家加大金融监管体系改革力度,核心是提高监管标准、形成互为补充的监管合力和风险处置能力。

      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巴曙松日前撰文称,2008年金融危机后,重新整合央行与不同领域监管机构的功能,发挥央行在应对金融危机中的主导作用,正成为主要发达经济体和一些新兴经济体金融监管体系改革的共同趋势,有的国家的改革已经取得明显成效,如捷克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捷克实行的是分业监管模式,即由央行监管银行业,证券监管委员会监管证券行业,财政部监管保险业和养老金,信用合作社监管办公室监管信用合作社。这种监管体制的缺陷在1997-1999年捷克金融危机中十分明显。捷克在2006年4月进行了金融监管改革,将金融监管机构职能统一集中到央行。这一新的监管框架在最近的全球金融危机中表现良好,总体上提升了金融体系预防、识别和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

      在十三五银行业展望中,银监会也明确提出,要更加注重金融的安全,同时注重协调合作。协调合作有三个层次:一个是加强银行内部部门机构的协同,提升金融的服务质效。第二是加强监管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协同,加强沟通和信息交流,及时地提示风险。第三即为加强监管部门机构和职能部门间的协调,促进监管协同和信息共享,统一把握监管的标准和尺度,解决跨领域、跨行业、跨市场、跨区域风险监管的问题。

      事实上,早在2013年国务院已经批复建立由央行牵头的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一行三会与外管局都为联席会议制度成员。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董希淼对新浪财经表示,随着金融行业综合化经营趋势的加强,混业经营的出现,一行三会等监管部门加强日常沟通协同监管是很有必要也很值得探讨的。当前比较现实的做法是,可以进一步加强联席制度发挥其作用。

      有意思的是,新任央行副行长陈雨露近年的主要研究成果就是“大金融”框架,在金融监管方面提出了宏观审慎监管应与微观审慎监管紧密结合,并把各金融业态统筹规划,“全口径监管”。如果该想法能够得到实施,监管协同的进程或将开启。

      未来宏观审慎、微观审慎并行改革
       曾刚表示,未来改革方向有两个层面,一个是机构监管层面,不同监管机构之间需要更好协调和信息共享,一个是央行的宏观审慎监管方面,需要适度增强。但两个层面不能混为一谈,宏观层面即为央行在整个监管协调和宏观审慎中发挥作用,微观层面则需要现有的分业监管机构之间进行信息共享和协调监管标准的一致。可以预见,央行在未来宏观审慎监管中将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但无法替代其他的专业监管。因为国际监管来看,一些专业性的金融监管机构,要从中央银行分离出来微观审慎的监管,与央行的宏观审慎区别开,才不容易出现道德风险等问题。

      虽然,未来综合监管成为大趋势,但推进过程却不易冒进。小额信贷机构管理及风控专家嵇少峰对新浪财经表示,无论是分业监管还是混业监管,均是基于与金融业发展状况的匹配,中国金融当前最大的问题是所有制相对单一及官本位架构造成的金融机构官僚化、机关化,整合与统一金融监管固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效率,但并不能解决最根本的矛盾,另外在当前金融风险急速上升时期,启动大规模的监管机构改革,有可能形成相当长的监管真空期。

      附:巴曙松提出的当前金融监管改革的三个借鉴

      (一)借鉴英国金融监管模式建立以央行为核心的综合监管体系
      2008年金融危机以后,英国主要强化了英格兰银行的核心作用,撤销了金融服务局(FSB),并在英格兰银行下设了金融政策委员会(FPC)、金融审慎局(PRA)和金融行为局(FCA),其中金融政策委员会(FPC)负责宏观审慎监管,金融审慎局(PRA)和金融行为局(FCA)共同负责微观审慎监管。中国可以借鉴英国的经验,参照中国外汇管理局模式,将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作为副部级单位纳入央行统一管理,由央行副行长出任三家监管机构主席,在时机逐步成熟后将三家机构的职能进行合并成立金融审慎局(PRA)和金融行为局(FCA)负责微观审慎监管;并在央行下设金融政策委员会(FPC)负责宏观审慎监管。央行主要负责顶层设计和重大政策决策以及金融监管政策的统筹协调。

      2008年金融危机以后,英国主要强化了英格兰银行的核心作用,撤销了金融服务局(FSB),并在英格兰银行下设了金融政策委员会(FPC)、金融审慎局(PRA)和金融行为局(FCA),其中金融政策委员会(FPC)负责宏观审慎监管,金融审慎局(PRA)和金融行为局(FCA)共同负责微观审慎监管。中国可以借鉴英国的经验,参照中国外汇管理局模式,将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作为副部级单位纳入央行统一管理,由央行副行长出任三家监管机构主席,在时机逐步成熟后将三家机构的职能进行合并成立金融审慎局(PRA)和金融行为局(FCA)负责微观审慎监管;并在央行下设金融政策委员会(FPC)负责宏观审慎监管。央行主要负责顶层设计和重大政策决策以及金融监管政策的统筹协调。

      (二)借鉴美国模式成立金融稳定委员会,同时赋予央行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和金融控股集团的监管权限
      在金融危机前美国金融监管体系过于复杂,不仅存在多头监管,而且还有联邦和州的两级监管机构,因此要彻底改变现行监管架构在法律上和实际操作中都存有很大的困难和障碍。金融危机后美国采取了务实和折中的方案,在不改变现有监管架构的前提下新成立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FSOC)负责识别和防范系统性风险和加强监管协调。在人员组成上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体现了广泛的代表性,由十个有投票权的成员和五个列席成员组成,拥有投票权的成员包括九个联邦金融监管机构成员和一个拥有保险专业知识的独立成员;同时美国在金融危机后强化美联储的金融监管职责,将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和金融控股公司划归美联储监管。借鉴美国的经验,以现有的金融监管联席会议成员为基础成立金融稳定委员会,进一步强化其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监管职责和金融监管协调职能;同时进一步强化央行的监管权限,借鉴美联储的做法将国内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以及金融控股公司划归央行监管。

      (三)通过过渡性政策安排,逐步将银行、证券和保险的监管职能重新收归央行大框架下管理
      考虑大规模的金融监管机构调整可能对金融体系造成短期影响,可以借鉴当年金融监管职能从央行逐步剥离的经验,在金融风险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逐步将相关监管职能重新划归央行管理,同时对相应监管机构进行调整。具体而言,考虑到银行业在中国金融体系中的系统重要性,而银行类金融机构的信贷活动等与货币政策和金融稳定的关联性较强,所以可以首先将银行的监管权重新划回央行,并对省市县一级央行分支机构以及银监会派出机构进行合并重组。在时机成熟后并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再逐步将保险和证券重新纳入央行统一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