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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旗顶风作案有代销海外基金之嫌(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5日 07:58 每日经济新闻

  记者观察

  中资行输在起跑线上

  反对的声音凸现了中资机构在全球金融市场上话语权的缺乏。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一些优质境外基金的申购、认购费用非常高,有时甚至可能达到投资本金的10%以上,如果直接进入境内显然难以令投资者接受。而外资行凭借与境外资产管理机构深厚的合作传统,往往能拿到更优惠的费率,如通过花旗QDII投资的境外基金,费率一般均在3%以下,但中资行一般难以获得如此高的折扣,引入成本过高。

  同时,由于受制于QDII代客境外理财政策框架,目前中资行并非以客户之名义托管海外基金,而是以银行集合理财名义购买。即通过透过中资行购买海外基金的投资者,与境外基金公司并不存在直接关系。这就要求中资行每天根据客户指令和海外基金公司进行结算。而跨国银行由于客户多样性强,每天大部分的申购和赎回均可在内部清算,甚至可以在货币不跨境的情况下,为客户实现差额结算。显然,中资银行并不具备这样的条件。

  花旗市值大缩水 引出外资控股股东监管难题

  BY 王涛 每日经济新闻

  16个月之前,美国最大的金融服务提供商花旗集团的市值为2740亿美元,现在已经变为1216亿美元。受次贷危机影响,花旗集团仅去年一年内市值就缩水了47%。自今年1月份该集团宣布去年第四季度出现有史以来最大季度亏损后,其市值又进一步缩水了13%。

  花旗持有广发行20%的股份,而且取得了相对控股的地位。美国的经济充满变数,花旗的境况今非昔比,外资是否还符合控股中资银行的条件呢?银监会又该如何对这些外资控股股东进行监管?

  难以监管外资控股股东

  银监会曾指出,“在2003年之前,就出现了个别外资金融机构虽然持股比例不到20%,但实际上已经取得境内银行相对控股地位的个案。”明显指向花旗入股广发行、新桥资本入股深发展。

  目前,花旗持有广发行20%的股份。除此之外,在签订广发行重组协议时,几大股东已将管理权协议全部转让给花旗。花旗随后向广发行派任了行长、副行长、首席财务官、风险控制总监等职位。所以虽然花旗所持股份不足25%,但按照《银行控股股东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第三条第二款 “根据章程或协议,有权控制该银行的财务和经营决策”,花旗仍有可能成为事实上的控股股东。

  尽管在“征求意见稿”的第三十一条规定,在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银行控制权但不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应当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内按照本办法进行规范。但如何对既有的外资控股股东进行监管已成了银监会无法回避的问题。

  “广发行几乎都成了花旗的分行了。”中央民族大学证券研究所教授张宏良表示。对于目前这种状况张宏良认为 “根本没办法监管”,惟一的方法就是“把其他部分股权收归国有,不让外资成为控股股东。”

  花旗首季或亏损100亿美元

  “征求意见稿”出台的初衷是为了对取得相对控制权的外资进行持续监管,随后银监会又提出了补充监管规定。其中第十条补充规定说,境外金融机构取得境内中资银行的控制权的要求包括 “财务稳健,资信良好,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以及“住所地国家(地区)经济状况良好”。

  现在看来,无论美国目前的经济走向,还是花旗自身的问题,都不太符合补充规定。

  “通用业绩意外下滑已经暗示次贷危机蔓延了。而且按照次贷爆发时机来看,直接的冲击要等到6月份左右。”太平洋证券策略分析师王微认为,次贷所引发的危机似乎并没有过去。

  上周五,有全球经济领头羊之称的美国通用电气宣布了五年中最差的一个第一季财报,并调低了全年盈利预期。第一季盈利结果也不及分析师预期的51美分。

  花旗集团将于4月18日公布其2008年一季度财报。据高盛估计花旗一季度可能亏损100亿美元。调查显示,分析师平均预计花旗一季度亏损为每股95美分。花旗去年四季度亏损98.3亿美元,合每股1.99美元。

  对于监管部门而言,面对巨额亏损的外资股东,是否有必要对其股东资格和权利进行相关限制?这个问题是值得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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