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保险公司首创私了事故单方理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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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0日 09:25 现代金报 | ||||||||
2000元以下车祸 下月起理赔提速 金报讯 来自宁波市保险行业协会的消息,自12月1日起,车损额度2000元以下的小额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将由承保公司单方进行,这一理赔办法适用“私了”交通事故的车险投保
单方理赔多方受益 所谓车险“私了”事故单方理赔,是指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如决定自行处理,可一起开车至一个地方,然后向保险公司报案,等待保险公司查勘人员查勘,各自的车损费将由各自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 据宁波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张文虎介绍,这种理赔办法在全国属首创,是配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宁波市公安局快速处理交通事故要求而推出的,将大大简化被保险人的索赔程序。 若按原先的办法,即使是轻微的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须报警等待交警来现场界定事故责任,如果双方都有责任,双方保险公司的勘赔人员得同时对两辆车进行定损,然后才进入理赔程序。 比较之下,新办法少了交警部门的介入,同时保险公司只要查勘自己公司承保的车辆就够了。这样,理赔速度自然加快。另外,该办法有利于解决交通堵塞———事故当事人愿意“私了”后把车子开往别处,这样事故现场附近就不会堵长龙了。 新办法有4个条件 在双方愿意“私了”的情况下,采用新办法还得满足4个条件: 仅限于宁波市公安局许可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仅限于机动车辆碰撞的交通事故;仅限于宁波各财险公司承保的机动车辆;碰撞造成的单方车损额度须在人民币2000元以下。 判断车损在不在2000元以下,驾龄长的司机更有经验。保险业内人士称,驾驶员手里都有维修厂或4S店的电话,无法判定车损时可打电话咨询,若实在无法确定,还是使用原来的办法理赔。记者 吴双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