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9日11:53 新浪财经
中国银行前行长、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区块链工作组组长李礼辉 中国银行前行长、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区块链工作组组长李礼辉

  新浪财经讯 “《财经》年会2018:预测与战略”今日在北京举行,中国银行前行长、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区块链工作组组长李礼辉出席并发言。

  其表示科技创新正在改变金融业的模式:大数据在促成普惠金融,人工智能催生智能金融,区块链正在催生立体金融。

  李礼辉指出,人工智能可能也不仅仅是人脸识别、语音识别等等,他认为人工智能技术的核心应该是把人类的这种智能化的软实力和机器的这种持久的功能,很好的结合在一起。能够像人类一样进行思考、进行学习,还可以做出判断、做出决策,而且可以一直执行一些比较艰巨的任务,但是他又可以不受情感因素的影响,不受外部因素的影响。

  另外,还有人工智能技术与大数据、大信用系统的融合,就有可能提高信用评价、风险定价和信贷决策的效率,创新智能开户、智能核贷、智能核保、智能客服等等服务,降低小微金融和个人金融的门槛和交易成本,从而扩大小微金融、个人金融的服务范围,进一步实现金融公平。

  总体上看,中国金融制度的创新落后于科技创新。金融创新、科技创新可以说是日新月异,但制度创新基本上还是保持一个不变的缓慢的步伐,二者差距在差距。

  第一,信任制度的创新是滞后的。虽然用大数据来推进信用普及、实现普惠金融是具备可行性,但制度层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数据的一致性不足,信用体制的应用美国是92%,我们中国大概只有35%左右,这里直接的原因在于我们的信用数据不一致、征信系统也不一致,国家盈利法人的信用数据分散在银行、工商管理、海关等等系统中,标准不尽相同、口径也不尽相同,大部分小微企业没有信用标记,没有办法积累信用,就不能够产生信用的价值。

  第二,可靠性不足,数据隐私信息的保护存在不足。消耗信任、消耗信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普惠金融的发展。

  第三,合规性不足,法律上还有一些不够完善的地方。

  总体上看,比如说我们关于区块链一些监管、关于虚拟金融的监管,我们现在强没有完全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思想体系和监管体系。

  李礼辉建议,第一,要完善大数据应用的法律法规。第二,应该建立一个统一的共享的大数据的系统。第三,应该制定常态化的数据金融的审慎监管的制度,一个是加快数据金融制度的建设,二是加快区块链金融技术标准化的工作,第三是加强国际监管的协调。他认为在国际上尤其是大国之间,在关于区块链的监管方面,关于虚拟金融的监管方面,关于虚拟货币的监管方面,应该达成认识上的一致,有一些共同的制度,而且能够采取一些共通的技术,来防止代币资金地下的流动,我觉得这也是我们监管应该努力做到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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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谢长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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