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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湖南青海三省新闻出版局严肃处理违规事件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 18:59 《传媒》杂志

  甘肃《都市天地报·明星BIGSTAR》被停刊、《中国食品质量报》驻青海记者站被撤销、湖南《长安》杂志、《衡阳广播电视报》摊派发行被制止

  本刊讯 (记者 庞春燕) 近日,甘肃、青海、湖南三省新闻出版管理部门严肃查处了3起违法违规事件。甘肃《都市天地报》因违规出版《都市天地报·明星BIGSTAR》周刊,被甘肃省新闻出版局责令立即停办该周刊,并撤销张振兴 都市天地报》总编辑职务;《中国食
品质量报》驻青海记者站严重违法违规,被青海省新闻出版局撤销;湖南《长安》杂志、《衡阳广播电视报》摊派发行,被湖南省新闻出版局责令其停止摊派行为,并处理了相关责任人。

  经甘肃省新闻出版局查实,《都市天地报》负责人张振兴在未向有关出版行政部门申请的情况下,与北京光线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达成广告合作协议,从2005年年底违规出版《都市天地报·明星BIGSTAR》。经甘肃局报刊管理部门审读,《都市天地报·明星BIGSTAR》存在内容与主报办报宗旨相背离等违规出版的问题。2006年1月23日,甘肃省新闻出版局向《都市天地报》的主管单位兰州日报社下发了“关于立即停办 都市天地报·明星BIGSTAR》的通知”,并要求兰州日报社按照《报纸出版管理规定》,严肃处理该报的违规问题。1月26日,兰州日报社召开社委会,对《都市天地报》违规出版《都市天地报·明星BIGSTAR》的问题做出以下处理:一、责成都市天地报社立即终止与北京光线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的合作,立即停办 《都市天地报·明星BIGSTAR》周刊,并在有关媒体发布律师函告知读者。二、撤销张振兴《都市天地报》总编辑职务。

  3月5日,《中国食品质量报》驻青海记者站因严重违法违规被青海省新闻出版局撤销。撤销决定指出,中国食品质量报社驻青海记者站在开展新闻业务活动中存在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是非法成立“中国食品质量报社驻青海分社”,并公开挂牌;二是私刻“中国食品质量报社财务专用章”,并公开使用;三是以媒体曝光等手段强行要求商户订阅报纸,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四是违规从事经营活动,收取工程介绍费;五是变更记者站登记项目,长时间不到省新闻出版局备案。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和新闻职业道德。对此,青海省新闻出版局根据新闻出版总署 《报纸出版管理规定》、《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了撤销该记者站的决定。

  2月9日,湖南怀化和衡阳两市新闻出版局接到群众匿名举报后经过调查发现,怀化市鹤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摊派发行《长安》杂志、衡阳县广播电视局摊派发行《衡阳广播电视报》。怀化市鹤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每年与各街道办事处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各街道办事处则与辖区内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该“目标管理责任书”中列有关于征订《长安》杂志的条款:凡是订了杂志的单位,年终考核加3分;不订阅的单位,不加分也不扣分。2005年,鹤城区共订阅《长安》杂志400份。衡阳县广播电视局在2006年发行《衡阳广播电视报》的过程中,将《衡阳广播电视报》的发行任务分配给该局干部职工,要求每人必须完成规定的发行任务,未完成任务的,将扣发奖金。查实后,湖南省新闻出版局按照中宣部、国务院纠风办、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开展规范报刊发行秩序工作的通知》,已责令其立即停止摊派行为,并作好善后工作,同时处理了相关责任人。

  总署报刊司强调,《报纸出版管理规定》和《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已经颁布,今后将按照两个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查处报刊违法违规行为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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