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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被非法扣留续:三责任人受行政经济处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4日 10:00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本报海口3月23日讯 (记者 陈成智) 今天下午,经请示董事长同意,海南华盛天涯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来正新给记者通报了华盛公司对非法扣留记者一事作出的处理决定:给予门岗保安员符某通报批评处分,罚款500元;给予矿山负责人林某行政记大过一次,罚款1000元;给予矿山技术负责人刘某行政记大过一次,罚款1500元。

  3月21日本报报道《本报记者竟被非法扣留》披露华盛天涯水泥有限公司一采石场非法
扣留本报摄影记者苏晓杰事件后,华盛公司连夜组织人员开展调查。今天,来正新请苏晓杰细看调查报告,确认本报报道和调查报告基本属实。

  来正新接着介绍了华盛公司草拟的处理决定:经调查,责任人门岗保安员符某工作严重失职,造成事态恶化;责任人矿山负责人林某实施了拦住记者、要求留下记者拍摄资料的行为,应负直接责任;责任人矿山技术负责人刘某没有向公司领导汇报就发出拦住记者、留下拍摄资料指令,应负领导责任。公司决定将3名责任人开除出厂。

  省记协有关负责人、本报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记者苏晓杰对华盛公司有错必纠的态度表示肯定,但认为开除3名员工处罚太重,这可能意味着3人将失业,某些家庭可能失去经济来源。他们犯错主要是因为不懂法。建议公司从治病救人的角度出发,给他们一次改过的机会。华盛公司最后接受了这一建议。

  来正新告诉记者,公司要求全体管理人员从这一事件中吸取教训,今后如再有类似事件发生,其责任人一律开除出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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