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欢
近日,江苏省徐州市一些市民打电话给当地报社,询问平时一直看的湖南卫视,为何最近看不到了。对此,徐州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给出的说法是,省级电视台的节目并非指令性接受范围,该公司可以根据频道资源情况,有选择地播放。
好一个“根据频道资源情况,有选择地播放”!这样的解释很容易让我想起不少类似的解释声音:信用卡多了,银行部门可以“根据情况”收取信用卡的费用;国外油价涨了,石化公司可以“根据情况”提高国内油价……所以,电视节目多了,电视台当然就可以“根据情况”进行选择性播放了!
那么多“根据情况”的理由,可以让垄断部门堂而皇之从老百姓身上谋取更多的利益,可老百姓何时能够“根据情况”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老百姓买单却没有权利去选择电视节目,说到底源于有线电视公司的垄断地位。看有线电视,老百姓每年都要付出有线电视费,和有线电视公司应该是一种用户和提供商的关系吧。虽然从我国现行条件出发,老百姓还不完全具备自主选择电视节目的权利,但是,最起码的知情权、选择权该享受吧。在未及时告知用户的情况下,有线电视公司擅自更换电视节目算不算侵犯用户的知情权?有线电视公司能否从尊重用户的选择权出发,开个听证会或者以问卷调查的方式,让用户自主来选择电视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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